2018年6月14日
现场报名
遵义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地址:新蒲新区建投大厦2号楼629室)
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
为进一步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根据工作需要面向基层公开择优选调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计划及职位
本次共计划选调公务员(工作人员)2名,事业人员1名。详细职位见《遵义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所属事业单位2018年公开选调工作人员职位表》(附件1)。
二、选调范围和条件
(一)选调范围
1.计划选调公务员(工作人员)2名为遵义市所辖县(市、区)及以下机关在编在岗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中已进行参公登记的工作人员;
2.计划选调的事业人员1名为遵义市所辖县(市、区)及以下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的正式干部。
(二)选调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
2.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3.身体健康,年龄35周岁及以下;
4.须有3年及以上在县(市、区)及县(市、区)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在编正式干部身份);
5.在现单位工作满1年以上(以办理正式调动手续时间起算);
6.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
7.未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
8.符合拟选调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涉及年限要求的均按截止2018年6月14日计算。
(三)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报考:
1.尚在试用期内的(含领导干部任职试用期);
2.新提拔乡镇党政正职未满3年的,新调任副科级领导干部在调任岗位上工作未满3年的;
3.由下级机关转任到本级机关工作不满1年的(时间计算截止到2018年6月14日)
4.2014年以来新招录的乡镇公务员(含选调生)。
5.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6.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7.所在单位不同意参加公开选调的;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选调方式和程序
选调工作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式,按照发布公告、组织报名、资格审核、考试、组织考察、确定选调人员、公示及调动办理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
在遵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发布公告。
(二)组织报名
1.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2. 报名时间和地点
(1)报名时间:2018年6月14日至6月16日;
(2)报名地点:遵义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地址:新蒲新区建投大厦2号楼629室)。
报名需提交的材料:
(1)《遵义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所属事业单位2018年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推荐表》(附件2,以下简称《报名表》)一式三份,经具有干部管理权限的单位审查同意推荐报考后,在报名时提交。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及复印件一份;
(3)学历学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4)个人干部身份证明材料(如:公务员登记表、参公登记表、公务员录用审批表、事业单位聘用审批表等)复印件;近3年年度考核表复印件;
(5)选调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如因特殊情况,本人不能来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查的,可以委托他人持应聘者的相关报名材料、应聘者出具的委托报名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到现场代为办理。报考者因错报、误报和瞒报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报考者本人负责。
(三)资格审查。
负责报名工作人员在收到报考者提交的《报名表》及相关材料后,现场对报考者进行资格审查。对符合条件的,在《报名表》相应位置签署意见;对不符合条件或填报信息不完整、提供证明材料不全的,应向报考者一次性告知。资格审查贯穿整个选调过程,任一环节一旦发现资格不符者立即取消资格。
报名和资格审查结束后,在遵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公布各职位报名人数。报名人数与选调计划数比例须达到3:1方可按程序进行选调,否则取消该职位。
(四)考试
单个职位报名人数大于30人的职位,须进行笔试,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名,按面试人数与选调计划比例5:1确定面试对象(含末位并列考生),笔试成绩不纳入面试环节,面试成绩为考生成绩。单个职位报名人数小于或等于30人的,不进行笔试,所有报名人员直接进入面试。考试在市纪委监委第十纪检监察组监督下,市人社局、市公务员局的指导下进行,试题由遵义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按有关规定组织命制。笔试采取闭卷考试,满分为100分,重点测试报考者的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
面试满分为100分,主要测试报考者的基本素质及适应选调职位要求的专业水平和能力。成立面试工作组,面试工作组由考官小组和监督小组组成。考官小组由选调单位代表和外聘考官组成,考官数为7人,其中外聘考官3人。监督小组一般由纪检监察机构选派人员组成。
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考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将考试成绩报市人社局备案,并在遵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不再另行通知。
(五)组织考察
考察工作由遵义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组织实施,一般在考试结束后15个工作日内完成。
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按考察人数与选调计划数比例2:1确定考察人选,考试成绩及名次不带入考察环节。
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报考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工作实绩、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群众公认度、与公开选调职位的适应程度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重点考察道德品质、工作能力和工作实绩。
考察工作应当成立由2人以上组成的考察组,采取广泛听取意见、查阅干部档案、核实身份证明材料等方式进行,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作出考察结论。考察对象所在机关应当积极支持和配合考察组工作,客观真实地反映考察对象的实际情况。
(六)确定选调人员
选调单位综合报考者考察情况,按照人岗相适的原则和职位需求,择优确定拟选调人员。
(七)公示及办理调动
遵义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确定拟选调人员后报市人社局备案,并在遵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对拟选调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查实有影响选调问题的,取消选调资格。对反映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办理相关手续,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选调。
公示环节取消选调资格而空缺的职位,由中共遵义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党组研究是否从考察范围的人员中递补拟选调人选,并报市人社局备案后进行公示。
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调的,按规定程序和权限报市人社局办理调动审批手续。
四、注意事项
1. 考生电话通讯要24小时畅通,以便联系。因考生通讯不畅无法联系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2. 考生参加笔试和面试均需带上有效身份证原件和经审核通过的《报名推荐表》。
3. 对笔试成绩有异议者,本人可在成绩公布的3个工作日内向遵义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书面申请查分,查分只查卷面合分是否正确,不查评卷宽严度,不重新阅评试卷。
五、工作要求和纪律监督
公开择优选调工作是面向基层选拔优秀人才的一种重要方式和途径,是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树立重视基层用人导向、保证党政领导机关与基层密切联系的重要举措。遵义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将在市人社局和市纪委监委第十纪检监察组的指导和监督下,切实加强领导,严格标准条件,精心组织实施,明确相关责任,狠抓工作落实,确保工作顺利进行。要注意加强沟通,密切配合,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和条件做好工作。对在公开选调过程中出现违法违纪和弄虚作假行为的,要追究其责任,严肃处理。
本次公开选调未尽事宜,由遵义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0851-28215899 遵义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监督电话:0851-28662627 遵义市人社局
0851-27613123市纪委监委第十纪检监察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