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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南宁市第一人民医院招聘公告

发布时间:2020-11-12
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及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本单位实际工作需要,现本单位2020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南宁市第一人民医院始建于1914年,是一所集医疗、教学、科研、预防保健、康复于一体的大型三级甲等综合医院,是广西医科大学第五附属医院和广西医科大学第五临床医学院,同时也是卫生部国际紧急救援中心网络医院、中国卒中中心联盟医院、爱婴医院、全国首批百姓放心医院、自治区农村儿童重大疾病定点救治医院、绿化环保医院、广西五一劳动奖章获得医院、南宁市心血管疾病诊疗中心。


  二、招聘岗位


  本次公开招聘实名编制工作人员49名,具体岗位要求见以下岗位信息表(见附件1)。


  三、报名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符合岗位所需的专业、学历学位、职称、工作经历、技能等相关条件;


  (五)适合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符合其他各项条件。人事关系在企业或人事代理机构的,须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本科及上学历并获相应学位,有相应的业绩。


  四、信息发布地址


  本次公开招聘公告发布地址:在南宁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网址(http://rsj.nanning.gov.cn)、南宁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址(http://wjw.nanning.gov.cn)、南宁市第一人民医院网站(http://www.nn1yy.com)。招聘后续环节信息(招聘岗位核减取消、拟聘人员公示等)发布地址:南宁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址(http://wjw.nanning.gov.cn)、南宁市第一人民医院网站(http://www.nn1yy.com)及单位工作区域。


  五、招聘流程


  (一)报名


  报名时间:2020年11月11日--19日,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报名方式: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报考者携报名登记表(见附件2)、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专业技术资格证、执业证、工作经历证明等相关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南宁市第一人民医院7号楼8楼人事科819室现场报名。电话:0771-2636290。


  (二)资格审查


  招聘工作人员对照招聘岗位条件,对报考者的年龄、学历学位、职称、工作经历等条件进行资格审查。年龄、工作经历以及相关资格要求等时间的计算,均截止至2020年11月11日(如18-35周岁,为1984年11月12日至2002年11月11日出生)。2020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必须在2020年8月31日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如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毕业生必须在2020年11月11日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全日制或脱产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视为有相关工作经历。


  资格审查验证工作应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始终,报考者提交的相关材料信息应真实、准确,如有不实,任何环节一经发现即取消其应聘资格。应聘材料提交后恕不退还。


  (三)考试


  考试采取面试、直接考核方式进行。岗位招聘人数与通过资格审查人数原则上应达到1:3比例方可进入面试,达不到的,应核减招聘岗位数或取消招聘岗位。职称要求为副高级及以上的岗位,如通过资格审查人数少于1:3比例,采取直接考核的方式。


  面试前2个工作日向面试人员发放面试通知书,通知面试时间、地点及面试规则。形式为复合结构化面试,由结构化面试和专业技能操作组成,面试分值满分为100分,结构化面试40分+技能操作60分。面试成绩未达到60分者,不得确定为考察人选。职称要求为副高级及以上的岗位如采取直接考核,指标包括:自身条件、业务能力、科研能力、教学能力、患者满意度、荣誉称号/科技拔尖人才奖、行业认可度、国内外学术会议发言情况、专著、专利、社会兼职等,以考核分值从高到低确定考察人选。


  (四)考察


  根据面试、直接考核成绩由高分至低分按招聘岗位1:1.2比例确定考察人选,对他们的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勤政廉政等方面进行考察,并对报考者资格条件及相关情况进行复查,形成书面考察意见。经考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五)体检


  根据面试、考察结果择优按招聘岗位数1:1比例确定体检人选,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按《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的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对有当日当场复检要求的体检项目,复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的有关规定执行。报考人员对其他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经批准后进行复检。体检实施机关和体检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应对复检项目严格保密。原则上,非当日当场复检的项目,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


  体检不合格的不得确定为拟聘人员。如体检中出现不合格者或是报考者自愿放弃的,可从考察合格人选中按面试、直接考核总成绩由高分至低分依次递补进行体检。


  (六)公示


  经医院党委集体讨论研究,从面试成绩、考察、体检结果都合格的人员中择优确定拟聘人员。工作人员对照拟聘岗位招聘条件,公布拟聘人员相关信息及监督电话,在医院官网及医院办公区域张贴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七)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或者有异议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经单位领导集体研究同意后报送聘用材料,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六、纪律与监督


  (一)本次招聘考试招聘人员、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违纪违规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从严处理。


  (二)本次招聘监督举报电话为:0771—2636282。 


  报名地点:南宁市七星路89号南宁市第一人民医院7号楼8楼人事科。


  联系电话:0771--2636290。 


 

2020年南宁市第一人民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w.doc

2020年南宁市第一人民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w.xlsx


  南宁市第一人民医院


   2020年1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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