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柳州市柳江区拉堡镇人民政府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助理4名、禁毒专职人员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名额
本次招聘警务助理4名、禁毒专职人员3名。
二、招聘条件
(一)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二)年满25周岁,未满45周岁的公民;退伍军人或特殊情况的人员的年龄可适当放宽。
(三)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和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特别优秀人员的文化程度可适当放宽。
(四)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招聘为警务助理(禁毒专职人员):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治安管理处罚的;
2.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3.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4.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被判处刑罚的;
5.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6.其他不适合从事禁毒工作的。
三、招聘程序及办法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0年9月10日至2020年9月25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2.报名地点:柳江区拉堡镇人民政府三楼党建工作站。
3.报名办法: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报名人员需持身份证原件和户口簿正本及二者复印件各1份,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近期正面免冠1寸彩色照片1张,填写好《2020年柳江区拉堡镇人民政府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1份前往报名。各种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取消应聘资格。
(二)资格审查
应聘人员到现场报名时,即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确认。对符合资格条件的,即办理招聘报名手续;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向应聘者说明原因。
(三)面试
面试工作由拉堡镇人民政府组织实施,面试具体时间和地点以电话通知的方式告知,请应聘者保持手机畅通。面试结束后,经招聘单位领导班子集体研究,按照最终成绩、考核结果择优确定拟聘人员。
(四)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广西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由招聘单位统一组织应聘者到具有规定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不参加体检者,视同放弃聘用资格。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招聘单位将依据相关规定确定替补人员。体检费用个人自理。
(五)确认拟聘人员
1.体检后,经镇领导班子集体研究讨论通过拟聘人员名单, 再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2.工作岗位。聘用人员入职后由柳江区拉堡镇人民政府统一安排工作岗位。
四、联系方式
地址:柳江区拉堡镇人民政府(兴柳路72号)
办公电话:0772-7219943
2020年柳江区拉堡镇人民政府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a.docx
柳江区拉堡镇人民政府
2020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