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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1月来宾职业教育中心学校非实名制人员招聘公告

发布时间:2020-11-19
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

因工作需要,来宾职业教育中心学校面向社会招聘非实名制教师及工作人员7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自愿报名、全面考核、公平竞争、择优聘用。


  二、招聘岗位资格条件


  (一)遵纪守法,热爱教育事业;


  (二)五官端正,身体健康;


  (三)学历及专业要求(见附件1);


  (四)年龄(见附件1);


  (五)具备岗位所需要的技能要求。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2020年11月16日-11日22日。


  (二)面试时间:2020年11月24日下午15:00开始。


  (三)面试地点:来宾职业教育中心学校


  (四)面试方式:


  1.试讲:自备课件,授课时间10分钟以内,内容本专业内自选;


  2.实操:考察考生对本专业知识实际动手能力;


  3.文化基础课教师不加实操;


  4.非教师岗采用结构化面试+实操。


  (五)报名方式:填写报名表(附件),并将报名表、自荐材料,及身份证、学历证书、从业资格证等扫描件,于2020年11月22日下午17:00前发送至学校人事处邮箱:zyrsc2017@163.com。


  (六)我校将根据聘用资格条件,对所有报名材料进行审查,按一定的比例择优选定入围面试人员。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请在面试时携带身份证、毕业证(应届毕业生凭就业推荐表)、学位证书、从业资格证等以便进行核对。不入围面试者,不再另行通知。


  (七)体检考核:


  面试合格后,按1:1进行体检考核,合格后确定拟聘人员。


  (八)录用


  办理录用手续,签订试用合同1个月,考核合格后签订劳动合同,一年一签,可以续签。如第一名放弃或根据学院需增加人员情况,录用第二、第三名依次顺延面试合格的考生。


  四、招聘岗位性质及待遇


  (一)招聘岗位的性质为来宾职业教育中心学校非实名制(编外聘用)人员,试用期(1个月)满后,由学校组织考核,考核合格后由学校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一年一聘,可以续聘。聘用期内社会保险按全市统一的缴费基数计缴,个人应缴纳部分由个人负担,用人单位应缴纳部分由学校负担。工资待遇与新入编大中专毕业生相同。


  未尽事宜,可向来宾职业教育中心学校人事处咨询。


  联系电话:0772—5321688,5321708


  联系人:梁老师:18778209366

来宾职业教育中心学校非实名制教师及工作人员招聘计划表q.xlsx

来宾职业教育中心学校招聘非实名制教职工登记表a.doc



  来宾职业教育中心学校


  2020年1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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