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经研究,港北区总工会决定面向全市公开招聘专职集体协商指导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录用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及招聘条件
●招聘岗位:专职集体协商指导员1名。
●招聘条件:
(一)应聘区总工会专职集体协商指导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
2.热爱工会事业,热心为职工服务,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有较好的组织协调能力和相关业务知识。
3.身体健康,能独立承担参加协商、调查研究和工作指导等任务。年龄在22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
4.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熟悉电脑、公文写作。
5.热心服务职工群众,品行端正,服从安排。
6.同等条件下,具有一定的工资集体协商专业知识和工会、人事管理、劳动保障、司法、律师等相关工作经历的人员优先聘用。
(二)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2.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时间
2020年12月30日—2021年1月5日
四、报名方式及提交材料
●报名方式:
(1)现场报名。报名地点:贵港市港北区总工会办公室(贵港市港北区行政中心A235)
(2)电子邮件报名。将报名材料发送至gbqzgh@163.com邮箱。
●提交材料:
(1)港北区总工会公开招聘专职集体协商指导员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
(2)学历证书复印件(查验原件);
(3)身份证复印件(查验原件);
(4)近期小2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2张。
应聘人员应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五、报名资格审核
报名结束,港北区总工会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后,将以电话形式通知符合条件的人员参加招聘考试。
六、选聘程序
(一)笔试。时间待定,具体时间另行电话通知。
内容:《工会法》、《劳动法》、《劳动合同法》、行政公文写作等内容。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的人员。
(二)面试。时间待定,具体时间另行电话通知。
面试结束后,按照笔试占40%,面试占60%的比例计算总成绩。
(三)确定体检名单。根据总成绩排序从高到低确定体检名单,体检人数按岗位招聘名额1:1确定。进入体检人员放弃或体检不合格的,缺额人选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相应递补。
七、公示、聘用
根据应聘人员的考试成绩、体检结果情况,提出拟录用人员名单,并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7天。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上报贵港市总工会审批予以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
八、管理及待遇
按照《劳动法》、《劳动合同》等有关规定与专项指导员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1个月,试用合格后正式聘用。工资待遇参照港北区总工会专职集体协商指导员的待遇标准及相关政策执行。
本公告未尽事宜,请直接与港北区总工会联系,联系电话:0775-4258132。
港北区总工会
2020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