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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广西北海市海城区发展和改革局招聘2人公告

发布时间:2018-07-10
2018年7月9日上午8:00
现场报名
北海市海城区发展和改革局办公室(长青北路13号海城区人民政府大院南楼三楼307室)

 根据工作需要,广西北海市海城区发展和改革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拥护中国共产党,政治思想觉悟高,组织纪律观念强;
    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年龄20-35周岁;
    3.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经济管理类、工程类、文秘、汉语言文学类等专业;
    4.具备一定文字功底和一定的计算机操作水平,熟悉日常办公软件使用;
    5.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责任心强,身体健康,服从工作安排。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与应聘:
    1、正在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纪检部门和监察机关立案审查的;
    2、正在党政纪处分所规定的提任使用限制期的;
    3、受过刑事处罚和治安管理处罚的;
    4、因违纪被单位辞退或开除公职(学籍)的。
    二、工资待遇
    参照海城区机关事业单位政府购买服务人员工资待遇执行。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工资为转正后工资的80%;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签订正式聘用合同,按国家要求购买五险。
    三、应聘相关事宜
  (一)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报名地点:北海市海城区发展和改革局办公室(长青北路13号海城区人民政府大院南楼三楼307室),联系人:龙先绣,电话:0779-2097842
    报名需提交的材料:
    1.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复印件各1份(请提供原件核验);
    2.本人详细简历1份;
    3.《北海市海城区发展和改革局招聘报名登记表》1份(现场填写);
    4.本人近期两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
    (二)考核方式
    应聘者通过资格审查后,须经过面试考核及体检,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三)报名时间及联系方式
    报名时间:2018年7月9日—7月19日,正常上班时间(上午:8:00—11:30,下午:15:00—17:30)
    (四)注意事项
    1.报名者所提供的全部材料必须真实,如弄虚作假,取消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名者本人承担。
    2.报名者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并及时接听,确保能够及时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或无法及时联系造成的后果由报名者本人承担。
    四、其他事项
    本公告由北海市海城区发展和改革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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