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农业科技推广中心和中山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所是隶属于中山市农业农村局管理的事业单位。因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人员3名。为确保此次招聘工作顺利进行,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及中山市有关文件精神,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一)具有符合招聘岗位职责和资格条件的人员,具体详见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条件。
(二)港澳人员符合《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港澳居民管理办法(试行)》和本招聘公告规定的可报考相关岗位。
二、招聘岗位及条件
(一)招聘岗位及要求
招聘岗位及要求详见《中山市农业农村局2021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人员岗位一览表》(附件1)。
(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工作能力;
4、符合相关职位年龄要求;
5、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
6、现役军人,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以及有关法律法规不得聘用到事业单位工作的人员不得应聘。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7、报考人员须于报名之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年龄和工作年限计算至2021年4月7日止。
三、报名办法
(一)报名时间、地点及方式
1.报名时间为2021年4月7日至4月9日(共3个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报名地点:中山三路市政府第二办公区17楼农业农村局人事科;交通路线:乘1、12、033、038、208、216路公交车“社保局”站下车;联系电话:88221255、88221366,联系人:李小姐、钟小姐。
2.投诉电话:中山市农业农村局机关纪委:0760-88221322。
(二)报名要求
1、按照本公告要求于规定时间内在规定地点现场报名。
2、所学专业与招聘岗位专业原则上要求一致,专业代码参见《广东省2021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目录》(附件3),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专业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提供毕业证书、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
3、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用第二代身份证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4、港澳学习、留学归国人员报名需要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5、应聘人员报名时须携带:
(1)填写清楚的《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见附件2,双面打印一式一份);
(2)居民有效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等原件和复印件;
(3)有工作经历要求的,岗位需提交单位出具的工作经历证明、社会保险参保缴费证明(需由社保部门出具)、劳动合同(合同内容含工作岗位)(资格审核需原件和复印件,上述三项材料至少提供两项);
(4)近期1寸正面免冠半身标准彩色照片2张(背面写上姓名)。
6、考生须诚信报名、诚信考试。凡提供虚假报考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7、如本人不能到现场报名的,除需提交上述报名所需资料外,还需提交委托书原件一份(需委托人签名并在签名处按指纹)、委托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被委托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进行报名。
四、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1)笔试科目包括招聘岗位所需的公共基础知识,笔试科目不指定考试用书。
(2)笔试时间为2021年4月16日,9:30-11:30。
现场报名通过资格审查的,于4月15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到原报名点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领取准考证(不再电话通知),如本人不能到现场领取准考证的,可凭委托人有效身份证和被委托人有效身份证(原件)领取,未能按时领取准考证的,将被视作放弃考试。
(3)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进入面试。
(4)笔试成绩在考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中山市农业农村局门户网站上公布。
(二)面试
(1)按照招聘人数与应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数量,由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面试对象。面试人数如果达不到设定的比例的,按实际符合面试条件的人数进行。
(2)根据不同岗位要求,岗位(202101)的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和操作技能考试相结合的方式,岗位(202102、202103)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加考操作技能考试的岗位,按结构化面试和操作技能考试顺序进行,面试单科成绩(结构化面试、操作技能考试)合格分数线统一划定为60分,未达合格线的,不能列为体检和考察对象。具体面试时间、地点等事项另行通知。
(3)面试人员名单在笔试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在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中山市农业农村局门户网站上公布。
(4)中山市农业农村局成立面试评委小组,统一时间进行考评,在考生面试完毕后当场评分、统分,向考生宣布面试成绩。面试具体考试时间、地点等事项另行通知。
(5)面试结束后,考试总成绩按下列公式计算:
1、加考操作技能的岗位(202101)为: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结构化面试成绩×40%+操作技能成绩×60%)×60%;
2、不加考操作技能的岗位(202102、202103)为: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总成绩低于60分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五、体检
(一)考试结束后,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若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则依次按照笔试成绩、操作技能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面试成绩、总成绩及入围体检名单在中山市农业农村局门户网站上公布。体检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具体体检事项安排另行通知。
(二)体检不合格或体检人选放弃体检的,将依次递补体检人选。
六、考核
(一)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考核人选,由中山市农业农村局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对其考察,并核实其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考生应积极配合报考单位完成考核工作。
(二)考核不合格的或放弃考核资格的,将依次递补考察人选。
七、公示和聘用
考核合格的,确定为拟聘人选,在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中山市农业农村局门户网站上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在政策许可范围内办理相关手续,由聘用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八、其他
有下列情形的应聘者,取消聘用资格,所缺名额可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从应聘同一岗位的符合条件的其他考生中依次递补考核人选:
(一)应聘人员体检或者考核不符合要求的;
(二)拟聘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
(三)拟聘人选放弃聘用的;
(四)未在规定的报到时间内报到的;
(五)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
本次招聘中涉及的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本公告由中山市农业农村局负责解释。
2021年中山市农业农村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人员岗位一览表x.doc
2021年中山市农业农村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x.docx
中山市农业农村局
2021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