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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中山市南头镇人民政府下属事业单位招聘事业单位人员公告

发布时间:2021-03-05
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

中山市南头镇水务事务中心、中山市南头镇城市更新和建设服务中心(土地房屋征收中心)、中山市南头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中山市南头镇党群服务中心、中山市南头镇宣传文化服务中心(档案馆)、中山市南头镇网格和大数据事务中心是隶属于中山市南头镇人民政府管理的事业单位,根据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人员16名。为确保此次招聘工作顺利进行,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及中山市有关文件精神,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普通高等院校2021年应届毕业生(含符合广东省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择业期政策的毕业生)和社会上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人员。


  (一)高层次人才岗位(岗位代码202101-202111):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相关条件人员;


  (二)一般岗位(岗位代码202112-202113):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学士以上学位,且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条件;


  (三)定向岗位(岗位代码202114):符合事业单位定向招聘镇村基层专业服务人员要求,且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条件人员;


  (四)港澳人员符合《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港澳居民管理办法(试行)》和本公告规定的可报考。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工作能力;


  4、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


  5、报考面向“镇村基层专业服务人员”专门职位的,应为我省当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人员、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和广东大学生志愿服务山区计划人员或在我市镇区机关事业单位、村(社区)两委工作满2年以上的高校毕业生。


  6、聘用后需在招聘单位服务不少于5年


  7、社会报考人员须于报名之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2021年应届毕业生须于2021年9月30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8、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得应聘。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中规定的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年龄和工作年限计算至2021年3月16日止。


  (二)资格条件


  详见附表《中山市南头镇人民政府2021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人员岗位一览表》。


  三、报名办法和要求


  (一)报名办法:网上报名


  报名时间:考生于2021年3月16日至3月19日登录人事招聘考试网上报名系统(zk.sglshr.com/index.php)进行报名操作,报名截止至3月19日16:00。


  (二)报名要求


  1.按照本公告要求于规定时间内在指定的网站报名,并在报名平台上传如下附件(要求PDF格式):


  (1)居民有效身份证正反面;


  (2)学历学位证书(2021年应届毕业生须于2021年9月30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报名时需提供学生证、在校期间成绩单、就业推荐表等材料,港澳学习、留学归国人员报名需要于2021年3月11日前取得相应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方可报考,并需出具国家教育部所属的相关机构的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港澳学习、留学归国人员毕业未满1年的视为应届毕业生,其余的视为社会人员);


  (3)岗位要求相关专业资格的,需提供资格证书;


  (4)有工作经历要求的,需提供劳动合同或单位出具的工作经历证明,对应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证明(需由社保部门出具),其中岗位要求某具体方面工作经历的,还须在劳动合同或工作证明中注明该方面的工作经历;


  (5)其他证明材料。


  2.所学专业与招聘岗位专业原则上要求一致。专业代码详见《广东省2021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2),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专业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提供毕业证书、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


  3.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使用第二代身份证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4.“三支一扶”毕业生、大学生村官报考非定向招聘镇村基层专业服务人员岗位享受政策加分,上述政策条件加分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不提供或超出报名期限提供证明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加分资格。


  5.港澳学习、留学归国人员报名需要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6.考生须诚信报名、诚信考试。凡提供虚假报考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联系电话:0760-23380451,联系人:翁小姐、廖小姐。


  投诉电话:0760-23380451


  (三)打印准考证


  通过资格审核的人员自2021年3月25日上午9:00起可登录报名系统打印笔试准考证,考生凭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参加考试。


  四、考试


  (一)高层次人才岗位(岗位代码202101-202111):考试采取线上面谈加现场面试的方式进行:


  1、线上面谈:


  (1)面谈时间为3月29日至4月2日,由南头镇人民政府负责开展。


  (2)根据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对报考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初审。


  (3)对资格初审通过人员进行面谈,面谈采用实时视频方式进行,主要了解面谈人员的专业知识水平情况。


  (4)综合报考人员的专业特长和技能,结合岗位需求和面谈情况,按1:3的比例确定并通知进入资格复审环节人员,如入围人数如果达不到设定的比例的,可按实际符合条件的人数进行面试。


  2、资格复审


  (1)按照招聘人数与应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审查人选数量,入围人数如果达不到设定的比例的,可按实际符合条件的人数进行面试资格复审。


  (2)招聘单位对进入资格复审人员的相关材料进行审查,进入资格复审人员须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补充提供相关材料。未按规定时间提交相关资料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审查不通过的,不得参加面试,招聘单位可依次递补面试对象。


  资格复审、面试具体时间等事项另行通知,相关通知届时将在中山市南头镇政府官网(http://www.zs.gov.cn/ntz/)发布。


  3、现场面试


  (1)通过资格复审的人员进入面试。面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进入体检。


  (2)面试人员名单在线上面谈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且笔试成绩公布3个工作日后在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务网、中山市南头镇政府网上公布。


  (3)中山市南头镇人民政府成立面试评委小组,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统一时间进行考评,在考生面试完毕后当场评分、统分,向考生宣布面试成绩。面试具体时间、地点等事项另行通知。


  (4)面试结束后,考试总成绩按下列公式计算:


  考试总成绩=面试成绩;


  总成绩合格分数线划定为60分。


  面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中山市南头镇政府网上公布成绩和体检人选名单。


  (二)一般岗位(岗位代码202112-202113)和定向岗位(岗位代码202114):考试采取笔试加面试的方式进行:


  1、笔试


  (1)笔试科目:笔试内容为综合能力测试(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


  (2)笔试时间、地点


  2021年3月27日(星期六)下午2:00-5:00,地点及有关考试事项见准考证。


  (3)笔试成绩满分100分,笔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进入面试。


  (4)笔试成绩在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务网、中山市南头镇政府网上公布。


  2、资格复审


  (1)按照招聘人数与应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审查人选数量,入围人数如果达不到设定的比例的,可按实际符合条件的人数进行面试资格复审。


  (2)招聘单位对进入资格复审人员的相关材料进行审查,进入资格复审人员须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补充提供相关材料。未按规定时间提交相关资料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审查不通过的,不得参加面试,招聘单位可依次递补面试对象。


  资格复审、面试具体时间等事项另行通知,相关通知届时将在中山市南头镇政府官网(http://www.zs.gov.cn/ntz/)发布。


  3、面试


  (1)通过资格复审的人员进入面试。面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进入体检。


  (2)面试人员名单在笔试后20个工作日内且笔试成绩公布3个工作日后在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务网、中山市南头镇政府网上公布。


  (3)中山市南头镇人民政府成立面试评委小组,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统一时间进行考评,在考生面试完毕后当场评分、统分,向考生宣布面试成绩。面试具体时间、地点等事项另行通知。


  (4)面试结束后,考试总成绩按下列公式计算: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总成绩合格分数线划定为60分。


  面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中山市南头镇政府网上公布成绩和体检人选名单。


  五、体检


  (一)考试结束后,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若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高层次人才岗位按照面谈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其他岗位按照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体检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具体体检事项安排另行通知,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二)体检不合格或体检人选放弃体检的,将依次递补体检人选。


  六、考察


  (一)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考察人选,由中山市南头镇人民政府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对其考察,并核实其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


  (二)因考察不合格或应聘人员放弃考察的,可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在具备候选资格人员中依次递补考察人选。


  七、公示与聘用


  经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人选,在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务网、中山市南头镇政府网上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在政策许可范围内办理相关手续,由聘用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聘用后需在招聘单位服务不少于5年。


  八、其他事项


  (一)有下列情形的应聘者,取消聘用资格,所缺名额可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从应聘同一岗位的符合条件的其他考生中依次递补考核人选:


  1.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提供不真实、不完整资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者。


  2.公示结果影响聘用者。


  3.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中山市南头镇人民政府办理聘用手续时审核材料不通过者。


  4.拟聘人选放弃聘用的。


  5.未在规定的报到时间内报到的。


  6.法律、法规及其它有关规章规定不准聘用者。


  (二)考生无故放弃体检、考核或聘用资格的,3年内不得报考中山市南头镇人民政府下属事业单位。


  (三)本次招聘中涉及的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四)本次考试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也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


  (五)本次考试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开展,考生应当按照有关防控要求,配合做好报名、考试等工作。


  1.国内高、中风险地区及考前14天内有国(境)外旅居史的报考者,需提供考前7天内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的检测报告方能进入考场,不能提供核酸检测报告(阴性)的,不得进入考场。考务工作人员将收取考生本人的核酸检测报告原件,如需留底,请考生自行复印。


  2.所有考生进入考场时逐一检测体温,核查“粤康码”,参加考试时须全程佩戴口罩。仍在隔离治疗期的确诊、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以及隔离期未满的密切接触者和国(境)外入境人员,不得参加考试。考生入场时健康码为红码或黄码等异常情况,须提供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正常参加考试。考生若出现不适症状或检测发现体温≥37.3°C时,应立即带至临时医学观察点,由考点医务人员对其进行排查,分类进行处置。


  3.仍在隔离治疗期的确诊、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以及隔离期未满的密切接触者,不得参加考试。


  本公告由中山市南头镇人民政府负责解释。

2021年中山市南头镇人民政府下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人员岗位一览表x.doc

2021年广东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x.xls



  中山市南头镇人民政府


  2021年3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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