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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中山火炬职业技术学院第二期招聘高层次人才公告

发布时间:2020-12-21
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

中山火炬职业技术学院创办于2004年4月,直属中山市人民政府,并由市政府委托中山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因学院发展需要,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及中山市有关文件精神,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全国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社会上具有国家承认的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人员,或2021年普通高等院校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应届毕业生。港澳人员符合《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港澳居民管理办法(试行)》和本公告规定的可报考相关岗位。本市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在编在册人员不纳入招聘范围。具体详见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规定。


  (二)思想政治素质好,具有良好的品行和道德修养。


  (三)符合《中山火炬职业技术学院2020年第二期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岗位一览表》(附件1)中的岗位要求。


  年龄的计算方法为:40周岁以下是指1979年12月31日后出生,以此类推)。


  (四)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工作能力。


  (五)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受过刑事处罚或开除处分的人员,以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到事业单位工作的人员不得报考。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六)社会人员须于报名之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等相关资格证书等。


  三、报名办法


  (一)报名办法、时间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报考人员在报名时间内登录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http://www.qgsydw.com),按网上提示填写个人信息进行报名,同时上传有关佐证材料扫描件。


  报名时间:2020年12月31日至2021年1月5日(报名于2020年12月31日凌晨0时开始至2021年1月5日17:30)。


  报名咨询电话:0760-88291712张老师


  监督投诉电话:火炬开发区组织人事办公室(电话:0760-89873709)、中山火炬职业技术学院(电话:0760-88283873)。


  (二)报名要求


  1、报考人员所持学历及学位的专业名称与代码需与岗位要求一致(参照《广东省2020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专业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职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核时提供毕业证书、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毕业学校教务部门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经招聘单位认定为相近专业的方可报考。


  2、每位报考人员只可报考1个符合招考条件的岗位。用第二代身份证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报考人员要如实、准确填写个人报名材料。


  (三)资格初审


  2021年1月4日-2021年1月5日进行网上资格初审。如审核状态为资料不齐的考生,需于2021年1月5日17:00时前登录系统进行补充,未在规定时间内补充,视为放弃报名。


  (四)资格复审


  1、网上报名成功并通过网上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需进行现场资格复审,资格复审须本人亲自参加,不接受委托办理。


  2、复审时间:2020年1月8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复审地点:中山火炬职业技术学院立德楼1103。


  3、复审材料


  社会人士需携带报名表以及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港澳台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专业资格证书、工作经历证明(包括劳动合同、工作证明等)等原件和复印件。


  应届毕业生需携带报名表、尚未签订的《毕业生就业协议》原件以及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本人须在封面左上角注明所学专业代码)、学生证、学习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


  凡与招聘条件不符的,或不能提供规定证件材料的,或不在规定时间接受资格复审的报考人员,均不得进入面谈环节。现场资格复审合格的,当场发放复审合格通知书。


  4、报名时提交的报考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名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和聘用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五)初步面谈


  若岗位招聘人数与资格复审通过人数比例超过1:5的,则增设初步面谈,主要了解考生的专业素养、语言表达等情况,按照1:5的比例确定进入考核环节人员。若比例不足1:5,则按实际人数直接进入考核。


  初步面谈时间和方式另行通知。


  进入考核环节的考生将通过报名系统通知,考生自行登录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


  四、考核


  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一)专任教师考核采取“试讲+结构化面试”的综合考核方式进行,


  1、试讲。试讲主要测试应聘者理论水平、专业素养、教学能力和综合素质,讲授所报考岗位相关专业课程的一个章节(由学院指定)。试讲时间15分钟,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70分。


  2、结构化面试。面试主要测试应聘者专业知识能力、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临场应变能力等,采取回答问题的方式。面试时间为10分钟,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70分。


  考核总成绩=试讲成绩×60%+面试成绩×40%,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考核总成绩满分100分,70分为合格分数线。


  (二)其他岗位考核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


  采取回答问题的方式。面试时间为10分钟,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70分。


  考核总成绩未达到合格分数线者,不列入体检和考察范围。


  五、体检


  考核结束后,按考核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若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专任教师按照试讲成绩确定名次,其他岗位进行第二轮结构化面试,按第二轮结构化面试确定名次。


  体检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具体体检事项安排另行通知。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可按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在具备候选资格人员中依次递补。


  六、考察


  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对体检合格者进行政审考察。


  考察不合格的或放弃考核资格的,将依次递补考察人选。


  七、公示


  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人选并在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和中山火炬职业技术学院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八、聘用


  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选,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九、递补


  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可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一)因个人原因,社会人员不能在2021年8月30日前报到的;


  (二)拟聘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


  (三)拟聘人选放弃聘用的;


  (四)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


  十、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工作要求


  (一)严格按照《广东省人事考试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指引》,做好考试疫情防控工作。


  所有考生进入考场时逐一检测体温,核查“粤康码”等健康码,参加面试时须全程佩戴口罩。考试结束后及时对考生进行疏导、分流。


  仍在隔离治疗期的确诊、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以及隔离期未满的密切接触者和国(境)外入境人员,不得参加考试。考生入场时健康码为红码或黄码等异常情况,须提供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正常参加考试。考生若出现不适症状或检测发现体温≥37.3°C时,应立即带至临时医学观察点,由考点医务人员对其进行排查,分类进行处置。


  (二)本次招聘中涉及的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三)本公告由中山火炬职业技术学院负责解释。

疫情期间考试承诺书ss.docx

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ss.doc

中山火炬职业技术学院第二期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岗位一览表ss.xls

广东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ss.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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