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考原则及方式
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选人用人标准,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执行《肇庆市鼎湖区机关雇员管理暂行办法》《肇庆市鼎湖区机关事业单位编外合同制工作人员管理方案》规定,经相关招录程序后择优录用。
二、招聘岗位人数和条件
(一)招聘人数
本次共招聘机关雇员1名、专职安全员1名。
(二)招聘岗位及条件
1.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有关规定。
2.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有良好的政治素质,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品行端正。
3.愿意履行雇员义务。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5.招聘岗位:见附件
三、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实行竞争性选拔考试。即:向社会公布招聘人数及所需资格条件,由应聘人员自愿报考。经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等程序后择优录用。笔试、面试评分实行百分制,按各占50%的比例计入总成绩,总成绩满分为100分。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0年6月8日至6月10日,上班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2.报名地点:鼎湖区凤凰镇政府三楼党建办。
3.报名要求:本次招聘实行现场报名。报名须提供毕业证、身份证等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填写《报名登记表》(可到鼎湖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zqdh.gov.cn/通知公告栏下载或到报名点领取《报名登记表》),交彩色1寸彩色照片2张。
4.资格审查:由招录单位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确定符合报考资格的人员。
(二)考试
考试按笔试加面试的方式进行。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拟招聘人数与参加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若拟招聘人数与报考人数的比例不足1:3,视笔试成绩调整进入面试人数。考生笔试成绩及进入面试情况将在鼎湖区人民政府网公布。笔试、面试时间及考试事项另行通知。
(三)体检
经笔试、面试确定考生总成绩,考试总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按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不合格、放弃体检或体检后放弃聘用资格的,根据考试总成绩依次递补体检对象。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费由应聘人员个人负担。
(四)组织考察
由招录单位派出考察组,对通过体检人员进行考察和综合评定。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特别是要考察与拟任职位相关的素质和能力。
(五)聘用
根据考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鼎湖区人民政府网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实行合同工管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签订劳动合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对聘用人员进行管理。试用期为1个月,初次聘期为1年(含试用期)。劳动合同期满,招录单位根据工作需要,提出续聘或解聘意见。双方同意续聘的,重新签订劳动合同。
四、薪酬待遇
按照《肇庆市鼎湖区人民政府关于修订《肇庆市鼎湖区机关雇员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肇鼎府规〔2019〕1号)《肇庆市鼎湖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肇庆市鼎湖区机关事业单位编外合同制工作人员管理方案>的通知》(肇鼎府规〔2019〕4号)标准执行。
五、其它
未尽事宜,可向鼎湖区凤凰镇党建办咨询,联系电话:2601036。
肇庆市鼎湖区凤凰镇人民政府
2020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