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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汕头市澄海区卫生健康局下属事业单位招聘卫生类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发布时间:2020-12-30
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

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省政府令第139号)和《汕头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紧缺人才有关问题的实施细则》(汕人社〔2019〕143号)的要求,经澄海区人民政府同意,澄海区卫生健康局下属15家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卫生类专业技术人员100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岗位和报考条件


  (一)招聘对象。面向社会上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公开招聘。


  (二)招聘岗位。本次招聘岗位为卫生专业技术岗位,具体岗位见《汕头市澄海区卫生健康局下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卫生类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表(直接面试)》(附件1)和《汕头市澄海区卫生健康局下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卫生类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表(笔试+面试)》(附件2)。


  (三)报考条件。应聘者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年龄要求一般为35周岁以下(即1985年12月29日以后出生),个别要求中级及以上职称岗位或紧缺岗位放宽至40周岁以下(即1980年12月29日以后出生),详见《汕头市澄海区卫生健康局下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卫生类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表(直接面试)》(附件1)和《汕头市澄海区卫生健康局下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卫生类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表(笔试+面试)》(附件2);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5.具有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汕头市澄海区卫生健康局下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卫生类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表(直接面试)》(附件1)和《汕头市澄海区卫生健康局下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卫生类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表(笔试+面试)》(附件2);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超生被有关单位依照《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作出处理决定,从该处理决定作出之日起未满五年的。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2.近两年内在广东省公务员招录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近五年内在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历年粤东西北地区乡镇事业单位专项公开招聘及2019年广东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急需紧缺人才专项公开招聘公告规定不得报考事业单位情形的人员;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4.在读的非应届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现役军人、机关事业单位见习期未满的在编在职(岗)人员;


  5.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6.汕头市澄海区卫生健康局下属事业单位正式编制内人员;


  7.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二、相关待遇


  被聘人员为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享受现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和招聘单位相关福利待遇,试用期一年。


  三、约定服务期限


  聘用人员应与招聘单位约定5年服务期,承诺在用人单位服务5年。服务期未满,本人不得单方面提出解除人事关系。


  四、报名办法


  (一)报名时间和地点


  报名时间:2021年1月13-15日(上午9:00-11:30,下午3:00-5:00)。


  报名地点:汕头市澄海区中山南路柑园池卫健大楼5楼人事股。


  (二)报名方式:采用现场报名。


  (三)报名要求


  1.提交报考申请: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公告及《汕头市澄海区卫生健康局下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卫生类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表(直接面试)》(附件1)和《汕头市澄海区卫生健康局下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卫生类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表(笔试+面试)》(附件2),清楚具体岗位的资格条件,确认符合报考条件,下载并填写《汕头市澄海区卫生健康局下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卫生类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附件3)一份,须双面打印和亲笔签名。报名时缴交本人近期免冠大1寸正面同底彩色相片3张,其中1张按要求粘贴在报名表指定位置。


  2.报名时须同时提供以下材料: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非全日制学历报考的,须提供学历认证;


  (3)计生证明。汕头市户籍的提供《汕头市计划生育证明书》、在读学生可由学校出具计生证明、非汕头户籍的由户籍所在地计生部门出具统一规范的计生证明;


  (4)应聘岗位要求的执业或职业资格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


  (5)报考人员为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在职人员的,需提供现工作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1份。


  (6)上述证件及证明材料除《计生证明》《同意报考证明》外,审核后招考单位留存复印件退回原件,报名材料可由他人代为缴交。


  3.资格审查:接受报名后,对报考对象进行资格审查。经审核符合报考条件的,发给准考证。


  4.领取准考证:资格审查合格的报考人员应于规定时间内(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到区卫生健康局5楼人事股领取准考证。领取准考证时间以公告形式通知,报考人员请留意澄海区人民政府网站发布的有关通知,领取准考证时报名人员需持身份证原件,代领准考证须提供报考者及代领人的身份证原件。逾期未领取准考证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5.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考多个岗位的,取消报名资格。报名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考生须诚信报名、诚信考试。凡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2)2021年国内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须于2021年8月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港澳学习、国外留学人员须于报名截止日前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方可报考。


  (3)本次公开招聘按照《广东省2020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4)进行专业设置。报考人员应按专业目录中的专业名称选择相对应的岗位报考,如所学专业为目录中旧专业名称的,包含旧专业后面注明“部分”的,按照对应的专业名称均可报考。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以毕业证书上的专业为准。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所学专业名称与招考岗位专业名称不一致的岗位。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的,可选择专业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职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核时提供毕业证书(已毕业的)、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


  港澳台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按相近专业报考的,须提供由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方可报考,并在报名资格审核时提供:A.国外(含港澳台)所学专业成绩单;B.国外(含港澳台)所学专业必修课程与报考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选择国内一所全日制普通高校)比照材料等,考生所学专业必修课程80%与报考岗位要求专业主要课程相对应的,可按相近专业报名。


  (4)已通过执业或职业考试尚未取得证书的,须提供成绩合格证明,同时承诺于2021年8月1日前取得相应证书。


  (5)考生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五、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的考试方式分“笔试+面试”“直接面试”两类。


  (一)笔试


  1.组织笔试。笔试具体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笔试内容为卫生基础知识。


  2.发布成绩。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澄海区政府网站公布笔试成绩,笔试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笔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55分,低于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进入面试。


  (二)面试


  1.确定面试对象。


  (1)报考“笔试+面试”岗位的,在笔试成绩合格的考生中,根据笔试成绩高低按岗位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不足比例的,按实际入围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2)报考直接面试岗位的考生,按报考岗位通过资格审查的人数确定面试对象。


  2.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每人面试时间15分钟,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合格分数确定为60分。


  3.面试内容为卫生类相关专业知识。


  4.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没有按规定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5.面试发布。面试成绩实行现场评分、统分、核分,面试结束后当场发放面试成绩通知的形式予以公布。


  (三)考试总成绩


  1.参加“笔试+面试”岗位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2.参加“直接面试”岗位的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面试成绩。


  3.“笔试+面试”岗位考试总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如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则按照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笔试成绩仍然相同的,按面试主评委给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主评委给分仍然相同的,另行组织面试。


  4.“直接面试”岗位考生成绩相同的,按面试主评委给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主评委给分仍然相同的,另行组织面试。


  5.考试总成绩和入围体检人员名单于面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澄海区政府网站发布。


  六、体检和考察


  (一)体检。考试结束后,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岗位招聘人数从考试总成绩合格考生中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名单。如出现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可依次递补体检人选。体检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考察。体检合格者为考察人选,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和《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通知》等有关规定进行考察,核实其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严防假年龄、假学历、假履历。考察不合格或者放弃聘用的,可依次递补考察人选。


  七、公示及聘用


  经考察合格的拟聘人选,在澄海区政府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被聘用人员应在指定的时间内到单位报到上班,否则视作自动放弃,取消聘用资格。放弃聘用或取消聘用资格所产生的空缺岗位可依次递补拟聘人选。递补工作时间为拟聘人员公示期满之日起30日内。


  八、疫情防控要求


  本次招考工作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开展,报考者应当按照有关防控要求,做好报名、考试等工作。因疫情影响导致本次招录工作时间调整的,本次招考主管部门将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做出合理安排,并及时在发布招聘公告的网站发布公告。本次报名时,进入报名现场的报考者(考生本人或受委托者,下同)应服从以下防疫要求:


  (一)报名时,报考者应按疫情防控要求佩戴口罩,并提前准备好身份证、“粤康码”等健康码、相关证明,供工作人员检查,经体温检测正常后可进场参加报名。


  (二)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报考者不能进场报名:


  1.正处于隔离治疗期的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以及隔离期未满的密切接触者;


  2.“粤康码”等健康码为红码、进场报名前14天内有国(境)外或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报考者,不能提供进场报名前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


  3.未能配合属地完成隔离观察、健康管理或核酸检测等防疫措施的国(境)外或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报考者;


  4.现场测量体温不正常(体温≥37.3℃),在临时观察区适当休息后使用水银体温计再次测量体温仍然不正常的报考者。


  (三)以下情形的报考者须提供进场报名前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1.“粤康码”等健康码为红码(确诊病例、疑似病例、密切接触者除外),不在隔离期内的报考者;


  2.进场报名前14天内有国(境)外或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已配合属地完成隔离观察、健康管理或核酸检测等防疫措施的报考者;


  3.进场报名前14天内(不含报名当天)有发热等疑似症状的报考者。


  (四)其他事项: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工作造成严重后果的报考者,将依法依规予以处理。面试疫情防控要求另行通知。


  九、其他事项


  1.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


  2.本次专项招聘如有涉嫌违纪违规的,严格依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追究责任。


  联系电话:


  0754-85714750(区卫健局人事股);


  0754-85875440(区人社局事管股);


  0754-85875345(澄海区纪委监委第三派驻纪检监察组)。


 

1856762.xls

1856762 (1).xls

附件3:汕头市澄海区卫生健康局下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卫生类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doc

附件4:广东省2020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xls


  汕头市澄海区卫生健康局


  2020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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