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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清远市第一中学招聘公告

发布时间:2021-04-01
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

清远市第一中学是清远市教育局直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从事普通高中教育工作,因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9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一)报考者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清远市第一中学2021年公开招聘岗位表》);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或其他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2.近两年在公开招聘(录)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3.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4.现役军人,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


  5.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6.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得应聘的其他情形。


  二、薪酬待遇


  聘用人员为事业单位编制人员。按事业单位管理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享受所聘岗位相应的工资福利待遇。


  三、报名


  (一)报名时间


  2021年4月16日起至4月23日上午12:00时止。


  (二)报名方式


  1.本次招聘采用电子邮箱网上报名的方式。请报考者下载并填写《清远市教育局直属普通高中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附件2,以下简称《报名表》),须插入近期彩色免冠电子照片。报考者应将《报名表》及其他报名材料的扫描件以压缩包形式发送至报名邮箱qyyz3303606@126.com,(邮件主题和压缩包文件名按“姓名-就读大学-报考岗位名称”统一命名,如“张三-XX大学-语文教师”)。报名邮箱成功接收考生报名邮件会自动回复“你的报考邮件收悉,请等待审核。”如无此回复,请务必重新发送邮件直至报名邮箱接收成功。否则,耽误报名的责任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2.报考者必须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将报名材料发送到报名邮箱,逾时提交的材料(以收到邮件的时间为准)视为无效。


  (三)报名材料


  1.《报名表》(附件2)须双面打印,插入近期彩色免冠电子相片或粘贴证件照片,由本人在“报名人员承诺”栏用钢笔或签字笔签名;


  2.居民有效身份证;


  3.本科毕业证、学位证;


  4.研究生毕业证、学位证(非应届毕业生提交);


  5.研究生就业推荐表(应届毕业生提交);


  6.完整的研究生在校学习成绩单(应届毕业生、以相近专业报考者提交);


  7.具有国(境)外学历、学位人员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8.教师资格证;


  9.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以相近专业报考者提交)。


  以上材料必须原件彩色扫描成PDF格式,以“姓名+材料名称”进行命名,如“张三在校学习成绩单”。


  (四)注意事项


  1.报考者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考多个岗位的取消报名资格。报考者要保证所填报及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如因个人填报、提供的信息失实,或不符合招聘条件和岗位要求而被取消应聘资格的,由报考者本人负责。


  2.国内高校非应届毕业生和国(境)外院校毕业生须于报名首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应届毕业生必须在2021年8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3.报考者所学专业须与招考岗位专业一致,专业名称及代码详见附件3《广东省2021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招聘专业中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核时提供毕业证书、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


  四、资格审核


  (一)资格审核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二)注意事项


  1.报考者须携带报名材料的原件、复印件(用A4纸复印)按时到指定地点接受资格审核,审核后原件退回本人,其中证明材料需收原件。


  2.若报考者在资格审核环节出现没有到达、自愿放弃、条件不符、在资格审核工作结束前没有将所需材料补齐等情况,将取消考生考试资格。


  3.报考者所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有效,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不予聘用。


  4.资格审核合格者现场发放面试准考证,报考者凭准考证和身份证按时参加面试。


  五、考试


  (一)考试时间、地点


  以面试准考证的考试时间、地点为准。


  (二)考试方式


  1.考试采取面试方式,面试以“试教+答辩”的形式进行。


  2.面试总分100分,60分为合格线,不合格者不得进入体检、考察环节。


  (三)考试成绩和名次确定


  考试按照岗位面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果成绩相同,按面试主评委的评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主评委评分仍相同的,另行组织面试。


  (四)考试成绩公布


  1.考生面试完毕后当场评分、统分,并向考生宣布成绩,发放成绩通知书。


  2.面试成绩和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在清远市教育局网站公布。


  (五)注意事项


  考生须携带准考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与报名时一致,不能用其他证件代替),按规定的时间到指定地点报到并参加面试,未按时报到或中途擅离考场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六、体检


  根据岗位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每个招聘岗位按1: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七、考察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程序。考察工作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有关要求组织实施。


  八、公示和聘用


  根据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并在清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将相关材料报送到清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按规定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九、疫情防控要求


  本次公开招聘是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开展的,报考者应当按照有关防控要求,做好报名、考试等工作。因疫情影响导致本次招聘工作时间调整的,招聘单位将综合考虑各种因素作出合理安排,并及时在有关网站或微信公众号发布公告。报考者应持“粤康码”等健康码绿码并经体温检测正常后参加考试;国内高、中风险地区及考前14天内有国(境)外旅居史的报考者需提供考前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报考者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参加考试。仍在隔离治疗期的确诊、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以及隔离期未满的密切接触者,不得参加考试。


  十、有关说明


  1.凡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发现,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


  2.关于递补调剂的说明。因体检不合格、考察不合格、公示结果影响或者个人放弃聘用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根据实际情况,可在同岗位考试合格者中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进行等额递补。


  3.报考者在报名表所填写联系地址和电话必须真实,并保持联系电话畅通。如因地址不详或联系电话不畅通,导致未能按时接到招聘工作的有关通知而耽误其本人参加考试、体检、聘用等,后果由报考者本人负责。


  4.本公告由清远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十一、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763-3396884吴老师、钟老师


  监督电话:0763-3361196

2021年清远市第一中学公开招聘岗位表x.xls

清远市教育局直属普通高中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x.doc

2021年广东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a.xls

  


  清远市教育局


  2021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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