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39号)、《关于做好我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梅市明电〔2012〕251号)等文件精神,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为适应我县卫生事业发展的需要,五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五华县卫生健康局共同组织五华县卫生健康系统2020年公开招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国宪法和法律;
2、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者技能条件,符合招聘岗位的条件要求。具体条件等要求详见《附件1:五华县卫生健康系统2020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第二批)岗位表》;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工作能力;
5、报考年龄为18至35周岁(即1984年10月24日至2002年10月23日期间出生);个别岗位年龄放宽为18至45周岁(即1974年10月24日至2002年10月23日期间出生)。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在读的普通高等院校生(包括全国普通高等学校脱产在读的专升本人员,在读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现役军人,机关事业单位见习期未满的在编在职(岗)人员;
2、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或者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人员;
3、近两年内,在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历年粤东西北地区乡镇事业单位专项公开招聘公告规定不得报考事业单位情形的人员;
4、曾因超生被有关单位依照人口与计划生育有关规定作出处理决定,从该处理决定作出之日起未满5年的人员;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当事人;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不得应聘的情形。
二、报名、资格审核办法
(一)报名、资格审核方式及时间
1、报名、资格审核方式:采取现场报名、资格审核方式。应聘人员须持《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请从附件2中自行下载,双面打印填写好,不得涂改),提供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户口本、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及其它相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报名表》上需粘贴近期大一寸正面免冠照片,另附2张同底大一寸照片。国有单位在编在职(岗)人员报考,还需提供工作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二)报名时间地点及准考证领取
1、时间:2020年10月21日、22日、23日(共三个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
2、地点:五华县创业孵化园一楼人力资源市场(五华县水寨镇工业大道五华县创业孵化大楼)。
3、符合报考条件的,请于2020年10月29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到五华县卫生健康局1楼党员活动室凭身份证领取准考证。
(三)报名要求
1、报考人员须于报名截止之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执业资格及职称证书(就业择业期毕业生根据粤教毕〔2019〕3号相关规定执行,其中2018年毕业仍在就业择业期限内的本专科高校毕业生,就业择业期延长至2020年12月31日);港澳台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方可报考;其他佐证材料须于公告发布日之前取得方予以认可,单位证明需在公告发布之日后至报名截止之日止开具的方为有效。逾期未能取得的取消资格。
2、应聘人员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
3、根据《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的实施意见》(粤人社发〔2007〕141号)、《广东省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实施意见》(粤组通〔2008〕50号)有关规定,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大学生、广东省统一选聘到村任职期满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自服务期满之日起3年内报考县、乡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的笔试成绩加10分。符合相关条件的报考人员在报名时应提供由省级相关主管部门颁发的《广东省“三支一扶”合格证书》或《广东省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任职工作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注明服务的基层项目名称、合格证书编号。报名时未提供证明材料的,不享受加分政策。
4、每个应聘人员只能报考一个符合招聘条件的岗位。
5、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三、考试
考试主要采取面试方式进行,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县卫生健康局统一组织。
具体面试时间、地点等事项另行通知。
面试主要对应聘人员的基本素质、适应岗位的专业素质及潜能进行综合测评。主要采取结构化面试或实际操作测试等方式进行。
参加面试的人员须持本人身份证及笔试准考证,参加面试人员所持证件必须是原件,复印件无效。
面试成绩按100分计算,面试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成绩,考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结束后,当场向考生公布面试成绩。
四、体检
考试结束后,按岗位招聘人数从考试成绩合格考生中由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名单(若考试成绩相同的,按照面试主评委评分高低顺序确定体检人员)。如未在指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或有体检不合格的,可从同一岗位考试总成绩合格的人员中依次递补体检人选。应聘人员体检标准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执行。
五、考察
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考察人选,考察由五华县卫生健康局负责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等有关规定,对其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考察,并通过查阅个人档案等方式核实其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根据《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通知》(中组发〔2014〕9号)要求,考察将重点审核考察对象档案,严防假年龄、假学历、假履历。考察不合格或者放弃聘用的,可在同一岗位总成绩合格者中依次递补考察人选。
六、公示和聘用
体检及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选。拟聘用人选名单将在五华县人民政府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公示中发现问题不可聘用的,可在具备候选资格人员中依次递补。
被聘用人员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并严格履行合同条款。
聘用人员须与用人单位约定5年服务期。服务期内,可报考公务员及可在本县乡镇卫生院间交流。
被聘用者应规定时间到指定单位报到,未按时报到及不服从安排者取消聘用资格。所缺名额可在未聘用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补聘。
被聘用人员试用期按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七、疫情防控要求
本次公开招聘是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展开的,报考者应当按照有关防控要求,做好报名、考试等工作。因疫情影响导致本次招聘工作时间调整的,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做出合理安排,并及时在有关网站公布公告。报考者应持“粤康码”等健康码绿码并经体温监测正常后参加笔试;国内高、中风险地区及考前14天内有国(境)外旅居史的报考者需提供考前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报考者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参加考试。仍在隔离治疗期的确诊、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以及隔离期未满的密切接触者,不得参加考试。
八、其他事项
1、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
2、凡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发现,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
3、附件1中各招聘单位的岗位描述、专业要求和其他条件等由五华县卫生健康局负责解释,报考咨询电话:0753--4337030。
4、五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设立举报监督电话,受理群众的监督和举报,举报电话:0753--4436720。
五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五华县卫生健康局
2020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