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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入口

2020年梅州丰顺县汤西镇人民政府招聘公告

发布时间:2020-03-30
现场报名
汤西镇人民政府二楼组织办公室
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

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39号)《关于做好我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梅市明电〔2012〕251号)及《关于加强机关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人员和临聘人员管理的通知(丰机编〔2019〕104号)等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在2020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机关后勤服务人员3名。为确保本次招聘公开、公平、公正,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具有国家承认中专(含技工)以上学历的人员。


  二、招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四)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者技能条件;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工作能力;


  (六)年龄条件:18至35周岁。报考年龄的计算日期截至2020年4月1日。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在读的非应届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现役军人,机关事业单位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职(岗)人员;


  2、受行政处分未满5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3、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或者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人员;


  4、曾因超生被有关单位依照人口与计划生育有关规定作出处理决定,从该处理决定作出之日起未满5年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不得应聘的情形。


  三、薪酬待遇


  被聘用人员身份为机关后勤服务人员,并按有关规定享受相关待遇。


  四、报名


  (一)报名时间


  2020年3月30日、31日、4月1日共三天。


  (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30)


  (二)报名方式


  采取现场报名方式。应聘人员填写《广东省丰顺县汤西镇人民政府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一式三份(双面打印,见附件2),提供身份证、户口簿、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岗位所要求的技能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报名表》上需粘贴近期二寸正面免冠照片,另附一张同底二寸正面免冠照片(背面填写姓名及身份证号码)。国有单位在编在职(岗)人员报考,还需提供工作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交招聘单位统一审核。


  (三)报名地点、联系人、电话


  汤西镇人民政府二楼组织办公室,联系电话:0753-6861205。


  (四)报名要求


  1、报考人员均须于报名截止之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执业资格及职称证书(应届毕业生不作年龄、执业资格要求);港澳台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方可报考;其他佐证材料须于公告发布日之前取得方予以认可。逾期未能取得的取消拟聘用资格。


  2、应聘人员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大学生、广东省统一选聘到村任职期满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参加应聘,应在报名时一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报名时未提供证明材料的,视为放弃加分政策。


  3、每个应聘人员只能报考一个符合招聘条件的岗位。


  五、考试


  考试采取结构化面试考试方式。


  面试时间:2020年4月11日(星期六)


  面试地点:丰顺县汤西镇人民政府


  考试主要对应聘人员的基本素质、适应岗位的专业素质及潜能进行综合测评。具体由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采取实际操作测试方式进行。


  考试成绩按100分计算,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2位。实操考试结束后,当场向考生公布成绩。


  考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


  六、体检


  体检按面试合格人员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以及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若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按照面试主评委评分高低顺序确定体检人员)。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可按总成绩高低在具备候选资格人员中依次递补。应聘人员体检标准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执行。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七、政审考察


  体检合格者进入政审考察程序。政审考察工作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有关要求组织实施。考察不合格或者放弃聘用的,可依次递补考察人选。政审考察由汤西镇组织办公室负责,时间另行通知。


  八、公示和聘用


  应聘人员经考试、体检、政审考察后确定拟聘用人选。拟聘用人选名单将在丰顺县汤西镇人民政府公开公示宣传栏公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期间按照有关规定发放薪酬)。公示中发现问题不可聘用的,可在具备候选资格人员中依次递补。


  被聘用人员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与招聘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并严格履行合同条款。被聘用人员试用期按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九、其他


  中共丰顺县汤西镇纪律检查委员会设立举报监督电话,受理群众的监督和举报,举报电话:0753-6860368。


  本公告由汤西镇人民政府负责解释。


  

2020年丰顺县汤西镇人民政府公开招聘人员岗位表s.xlsx


  丰顺县汤西镇人民政府


  2020年3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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