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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广东中共中山市委党校招聘高层次人才(专任教师)公告

发布时间:2021-04-02
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

中共中山市委党校(中山市行政学院、中山市社会主义学院)是中共中山市委直接领导下培养党员领导干部、理论干部、国家公务员、统战干部、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的学校,是市委直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根据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6名专任教师。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及中山市有关文件规定,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的博士研究生、具有副教授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的硕士研究生以及2021年应届硕士研究生(含符合粤教毕〔2019〕3号文所规定的择业期内的往届毕业生和已办理暂缓就业手续的普通高等院校2019年、2020年毕业生)。


  港澳人员符合《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港澳居民管理办法(试行)》和本公告规定的可报考相关岗位。


  二、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数量及专业等具体要求详见《中共中山市委党校2021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专任教师)岗位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二)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理想信念坚定;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团队合作意识强,具有良好的品行、学风和职业道德。


  (三)有志于从事党校教研工作,专业基础扎实,具有良好的教师素质和较强的科研能力。


  (四)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专业、学历、学位等要求。报考人员所持学历及学位的专业名称必须符合岗位所需的专业及代码要求(具体参照《广东省2021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专业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职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核时提供毕业证书(已毕业的)、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部门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等材料,经招聘单位认定为相近专业的方可报考。


  (五)年龄要求:博士研究生须35周岁及以下(即1985年4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副教授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的须40周岁及以下(即1980年4月1日以后出生),限应届毕业生报考的岗位不作年龄限制。


  (六)身心健康,能胜任应聘岗位的工作。


  (七)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被开除公职、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3.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4.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规定的;


  5.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6.曾有学术不端等不良行为的;


  7.在校期间受过院系级以上单位处分的;


  8.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中规定的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四、薪酬待遇


  (一)受聘人员纳入市财政核拨事业编制,按国家、省和市有关政策执行试用期间、正式聘用后的薪酬待遇。


  (二)博士研究生申请并认定为高层次人才及青年拔尖人才的,可享受相应层次的购房补助及政府特殊津贴13.6万-20万元。其他人才待遇可参阅中山市人才政策规定。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1年4月26日,逾期不再受理。


  2.报名方式


  采取电子邮件方式报名。应聘人员将填好的《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个人简历》(附件2、3,须附电子彩色证件照)、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就业推荐表(应届生提供)、暂缓就业协议书(已办理暂缓就业人员提供)、科研材料的扫描版发送到我校工作邮箱(zsdxzzrsb@126.com),并在邮件主题及附件注明“报考岗位代码+姓名+专业”。


  3.报名要求


  (1)每位应聘人员只可报考1个岗位。


  (2)如实、准确填写个人报名材料。如有提供虚假


  材料者,一经查实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并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4.资格审核


  按照招聘条件,由学校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对报名人员提供的材料进行审核,根据报名人员的学历学位、科研、获奖等情况择优确定进入考试环节人选。


  5.材料审核


  材料审核原则上安排在考试前一天进行,须本人亲自参加,不接受委托办理。审核的材料包括:报名时要求提供的报名表、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科研、论文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色证件照片2张(须与网上报名时提交照片一致)。


  6.准考证发放


  材料审核合格的,当场发放准考证;不合格的,不得参加考试。


  (二)考试


  采用“科研能力评价+试讲+面试”的综合考试方式。


  1.科研能力评价


  科研能力评价主要对应聘者公开发表的理论文章、主持或参与课题研究、参加学术会议、科研成果获奖等进行综合评价。科研能力评价分值满分100分,70分为合格分数线,未达到合格分数线者不能进入下个考试环节。为方便应聘者,可发送电子版或扫描版科研材料给学校邮箱,采取远程评分方式进行科研能力评价。


  2.试讲


  试讲主要测试应聘者理论水平、专业素养、教学能力和综合素质,我校将提前通知应聘者试讲题目。试讲时间45分钟,试讲结束后进行答辩。试讲分值满分100分,70分为合格分数线,未达到合格分数线者不能进入下个考试环节。试讲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


  面试主要测试应聘者专业知识能力、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临场应变能力等。面试分值满分100分,70分为合格分数线,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能列为体检及考察对象。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考试总成绩计算


  考试总成绩=科研能力评价×30%+试讲成绩×40%+面试成绩×30%,并按四舍五入计算到小数点后一位。总成绩满分100分,70分为合格分数线。总成绩未达到合格分数线者,不列入体检和考察范围。


  5.成绩公布


  按考试总成绩由高至低的顺序,等额确定入围体检人员名单。若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则按照试讲成绩确定排名。在考试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将在中共中山市委党校网站公布总成绩及入围体检人员名单。


  (三)体检


  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具体体检事项安排另行通知。


  (四)考察


  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考察人选,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对其进行考察。


  (五)公示


  考察合格的,经校(院)委会讨论确定为拟聘人选,在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中共中山市委党校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


  (六)聘用


  公示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并通知受聘人员。应届毕业生应签订三方就业协议,结合实际进行岗位实习锻炼。未能如期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非应届毕业生,应在收到聘用通知后按双方协议时间到岗;未在规定时间内到岗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因考生体检或考察不合格、公示结果影响聘用、自愿放弃或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等,取消相关人员资格,不再递补。


  六、其他


  1.参加考试的应聘人员必须严格遵守疫情防控各项要求。需持身份证、准考证、粤康码“绿码”,体温检测正常方可参加考试。


  2.本次招聘中涉及的违纪违规行为认定与处理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欧阳老师、陈老师


  电话:0760-88889761


  电子邮箱:zsdxzzrsb@126.com


  监督投诉电话:0760-88323225


  地址:广东省中山市博爱六路20号中共中山市委党校(邮编528403)


  交通路线:从城轨中山北站可乘坐公交车B2路到中山党校站下;从城轨中山站可乘坐公交车B30路在中环广场站下步行440米到中山党校;或乘坐090路到帝璟东方站下步行520米到中山党校。


  本公告由中共中山市委党校负责解释。

个人简历m.doc

2021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m.xls

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m.doc

中共中山市委党校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专任教师)岗位表m.docx

  



  中共中山市委党校


  2021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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