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珠海市自然资源局金湾分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合同制职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及薪酬待遇
本次公开招聘辅助类合同制职员1名,聘用人员为合同制职员,享受相应的薪酬待遇。具体职位情况详见附件1。
二、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二)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三)35周岁以下(年龄、工作经历计算截止到报名当月底)。
(四)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学历、学士学位。
(五)具备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见附件1)。
(六)无违法犯罪记录。
(七)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不得报考。
三、招聘程序及方法
报名—资格审核—考试—体检—组织考察—拟聘人选公示—聘用。具体程序如下:
(一)报名
1.报名时间
2023年5月4日至5月6日,时间为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
2.报名方式
现场报名,可委托他人代报名。
3.报名地点和联系电话
本次招聘的报名工作由市自然资源局金湾分局负责,具体报名地点为:珠海市金湾区红旗镇金鑫路137号市民服务中心C栋220室,咨询电话:0756-7262787。
4.报名材料
(1)报名表原件1份(见附件2,报名者须在“承诺人签名”处亲笔签名,未签名的不予受理);
(2)个人近期同底大1寸正面免冠彩照2张(其中1张贴报名表上);
(3)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1份;
(4)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港澳学习、国外留学人员须于报名前取得相应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并在面试前出具教育部所属的相关机构的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
(5)工作经历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报考职位有工作经历年限要求的,则须提供劳动合同或社保清单,劳动合同或社保清单无法证明的,还须提供其他佐证材料);
(6)职位要求的其他证书、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
(7)委托他人代报名的,还需要提供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以上各类证书、证明等报名材料经审核后退还原件,留存复印件,报名资料必须真实准确。
(二)资格审核
由市自然资源局金湾分局负责,如报名材料不齐或不符合报名资格的不予参加考试。对符合参加考试资格人员,将通过电话通知具体考试地点和考试时间。
(三)考试
1.笔试(满分100分,合格线60分)
笔试采取闭卷考试形式进行,招聘人数与符合条件报考人数的比例达到1:3时开考,否则将不予开考。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公布成绩,报考者可在本单位公告栏查询笔试成绩。
2.面试(满分100分,合格线60分)
面试方式、时间、地点等事项另行通知。
考试总成绩按下列公式计算: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考试总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
如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则按照面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面试成绩仍然相同的,则以面试主评委评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
(四)体检
根据考试成绩合格者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职位招聘人数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名单。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合格的,确定为考察人选。
(五)考察
由市自然资源局金湾分局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有关规定执行。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人员。
(六)公示
在金湾区人民政府网站上对拟聘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3个工作日。
(七)聘用
公示期满且无异议的,办理聘用等手续,有关工资待遇按金湾区合同制职员有关标准执行。
四、其他事项
(一)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全过程,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其应聘或聘用资格;已办理聘用手续的,予以解聘,且双方互不作任何补偿:
1.报考材料弄虚作假的;
2.经审核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
3.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
4.拟聘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
5.未在规定的报到时间内报到的;
6.法律、法规规定不准聘用的。
(二)因以上情形取消聘用资格的,可在总成绩合格人员中依次递补。
(三)践行诚信报考,对恶意报名的人员,将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四)其他未尽事宜,由市自然资源局金湾分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756—7262787。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