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南山区区属公办中小学2023年2月面向2023年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教师240人,具体岗位详见《深圳市南山区区属公办中小学2023年2月面向2023年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招聘岗位表》),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条件及有关要求
(一)招聘对象
2022年9月1日至2023年8月31日期间毕业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且符合本公告及报考岗位所要求条件的人员均可报考。
毕业时间以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落款时间为准,其中,在境内就读的中外合作办学本科毕业生以毕业证书落款时间为准(学位证书应于毕业年度的12月31日前取得);中外合作办学院校仅颁发学位证书的以学位证书落款时间为准。
参加服务西部计划的大学生志愿者及“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此前无工作经历的,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研究生支教团志愿者自研究生毕业时开始计算)可报考。
定向生限在定向地区报考,委培生原则上不得报考。如委培或定向单位同意其报考,应当由委培或定向单位出具同意报考证明,并经所在院校同意后方可报考。
(二)岗位基本聘用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我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和技能条件;
5.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符合本公告及《招聘岗位表》所规定的资格条件。
(三)有关要求
1.报考学历
(1)须通过普通高等教育取得本科(含)以上学历及学士(含)以上学位。
(2)考生的学历、学位须与岗位要求相符。低学历不能报考高学历要求的岗位,高学历可以报考低学历要求的岗位,但必须符合岗位的专业要求,必须具备高学历相应的学位。如:学历要求为“本科”,则大专学历不能报考,本科和研究生学历可以报考;研究生学历报考的,除符合专业要求外,还应具有和研究生专业对应的学位。同时,报考者应在规定日期前取得最高学历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逾期未取得的,不予聘用。
2.报考专业
(1)考生所学专业必须符合岗位要求的专业。专业是否相符可参考《广东省2022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2)。
(2)所学专业必须与岗位要求的学历层次相对应。如岗位要求学历为“研究生”,专业为“数学”,若考生本科的专业为“数学”,但研究生的专业为“物理”,则不符合要求。
(3)如果岗位要求二级专业科目(学科代码),则相应的三级专业(专业代码)都可报考;如果岗位要求的是三级专业科目(专业代码),则只有该专业符合岗位要求。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专业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职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有70%一致,并在报名时提供专业比对材料(详见报名材料)。
(4)如报考人员第二学位也取得了符合招聘岗位专业要求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可以该毕业证书上的专业报考。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均应当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本科期间辅修的专业无法取得教育部验证,也没有单独的毕业证和学位证,则不能以辅修专业报考相应岗位。
3.报考年龄
最高年龄限制统一为30岁(即1992年2月15日以后出生),双硕士、博士可放宽到35岁以下(即1987年2月15日以后出生)。
4.教师资格证
所有考生报名时均须提供相应层次的教师资格证。小学岗位须具备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初中岗位须具备初中及以上教师资格证,高中岗位须具备高中(中职)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中职岗位须具备中职(高中)及以上教师资格证。如报名时暂无法提供的,须本人承诺于2024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层次的教师资格证,到期未取得者取消聘用资格,所有考生均须取得教师资格证后方可办理聘用备案手续。
5.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接受报考
(1)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或其他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2)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近两年内,在广东省公务员、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5)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6)未完成教学大纲规定学习内容的结业生、肄业生;
(7)在读的非应届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
(8)非地方班的军队院校应届毕业生;
(9)现役军人;
(10)法律法规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二、报考
报考分为网上预报名、现场报名两个环节。考生均需网上预报名,因特殊原因未能及时在网上预报名的考生,可现场报名。以现场报名结果为准。
(一)网上预报名
考生请于公告发布之日起登陆https://www.szkscp.com.cn,选择“深圳市南山区公办中小学2023年上半年面向2023年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教师报名”按要求填写信息并上传相关材料,完成网上预报名。
(二)现场报名
报名时间和地点:详见补充公告。考生本人携带所需材料到现场参加报名(验原件,收复印件)。
(三)报名材料
报考者应按以下顺序提供并整理好材料(图片格式,内容清晰可辨)进行网上报名:
1.报名表(附件3,需贴电子照片,本人手写签名后扫描);
2.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为一页);
3.近期生活照1张;
4.学历及学位证书。研究生及以上学历考生,需同时提供本科学历及学位证书;
尚未取得学历及学位证书的考生须提供毕业生推荐表(函)加盖院系公章和院系推荐意见(推荐表中已有的不需再提供)。如考生暂无法提供毕业生推荐表(函),须提供加盖学校就业指导中心或院系公章的院系推荐意见;
5.成绩单和绩点情况(截至当前学期的所有成绩单,加盖公章;境外院校需提供成绩说明,外文材料需同时提供翻译件);
6.岗位条件要求的其他详细证明材料(如教师资格证等);
7.在校期间所获得的荣誉证书等材料(自愿提供);
8.其他能够证明本人学习或实践成果的材料;
9.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考生须提交《未取得教师资格证报考人员承诺书》(附件4,须本人手写签名);
10.留学回国人员在提供学位证的同时需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等有关证明材料。考生可登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cscse.edu.cn)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在国(境)内就读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人员,需取得由教育部所属的相关机构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函。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国(境)外考生须提供在读证明,注明毕业时间,并承诺在规定时间内取得学位证书及学历、学位证书认证函。
11.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报名时需提供专业比对相关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院校出具的课程设置说明、课程比对情况说明等。
(四)注意事项
1.每位考生一个考点限报考一个岗位。进入入围体检名单的考生,不能再次报考其他岗位。
2.严格按照岗位要求报名。个人条件与报考岗位要求不符的,考试成绩无效,一切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3.考生报名应符合事业单位招聘有关回避制度的相关要求。
4.考生所提供的材料必须齐全且保证真实。如存在弄虚作假行为,将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相关条款进行处理。
三、资格审查
(一)资格审查办法
招考学校组织专家对报考者进行初步筛选,结合岗位特点及学校用人需求,通过查阅资料、面谈或专业测试等办法进行预评分。评分要求包括但不限于:学历、学位、专业、学习成绩、职位所需其他条件(如在校表现、实习表现等其他综合素质表现)等。各岗位从预评分达到80分以上的考生中,按预评分由高到低顺序且不超过拟聘名额的3倍确定入围面试人员。
入围面试人员名单将于考点资格审查结束后在南山教育在线(http://www.szns.edu.cn)公布,敬请关注和留意。
(二)注意事项
(1)考生所提供的审查材料必须齐全且保证真实,如材料不齐或弄虚作假,不予进入面试。
(2)资格审查只是对考生提供材料的初步审查,最终以办理聘用手续前的备案审查结果为准;资格审查贯穿聘用全过程。
四、面试
(一)面试时间及地点
面试时间及地点于发布入围面试人员名单及面试公告时一并公布。具体安排详见面试公告。
(二)面试形式及面试组织
面试由深圳市南山区教育局负责组织,具体形式见面试公告。考生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参加面试。
(三)成绩公布
考生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面试成绩。
(四)确定入围体检人选
所有考生面试结束后,各岗位在面试成绩60分以上的考生中,依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照该岗位聘用人数等额确定入围体检人选;面试成绩相同的,将根据资格审查预评分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入围体检人选。
面试成绩及入围体检名单将在面试结束3个工作日之内在南山教育在线通知公告栏目中公布。
五、体检、考察、公示
(一)体检
取得入围体检资格的人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及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相片1张,按时参加体检。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
体检在深圳进行,体检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关于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人员有关要求执行,如体检结果出现影响聘用的情况,将不予聘用。
(二)考察
体检合格的考生将进入考察环节。由拟聘单位组织考察,考察包括资格复审和考核。资格复审,主要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与真实经历背景相一致,是否构成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考核内容为拟聘对象的德、能、勤、绩、廉以及适应所报考岗位的相关情况。进入考察阶段的人员应提交《违法犯罪记录查询授权书》(附件5),不提交授权书的,视为放弃考察资格。经考察不合格的,由招聘学校按程序取消聘用资格。
(三)公示
经考试、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名单,将在南山教育在线公示7天。
六、聘用
拟聘人员经公示,没有投诉、经查投诉不实或投诉属实但不影响聘用,且不违反关于聘用、回避等有关规定的,由学校按规定时间经区教育局审核同意后,向区人力资源局申请办理聘用备案手续,并及时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备案同意聘用后,学校将及时通知拟聘人员办理报到手续,拟聘人员办理报到手续时须提供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无正当理由或虽有正当理由但未经组织人事部门批准1年内(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算)未办理聘用手续的,取消聘用资格。
拟聘人员被投诉不符合聘用条件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投诉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拟聘人员办理聘用手续时须按以下情形对应提供相关资料:
(一)国内院校毕业生在报到时须提供全国统一的就业报到证。
(二)国(境)外院校毕业生在办理聘用手续时须取得学历相应证书,且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三)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国外学位的,在办理聘用手续时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评估意见书》或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认证书》。
七、试用期
招聘单位须与新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并实行1年的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岗位聘用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办理转正手续。试用期考核不合格或试用期内发现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解聘手续。
八、其他事项
(一)疫情防控有关要求。在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并及时在有关网站发布公告,请广大报考人员理解、支持和配合。
(二)考生应诚信报考,如实填报信息、提供有关证明材料。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凡弄虚作假或审查发现资格不符的,取消聘用资格。
(三)考生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并及时接听,确保能够及时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或无法及时联系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四)对在招聘过程中违反招聘规定及本公告规定的单位及应聘者,将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进行处理。
(五)未尽事宜按照我市赴外招聘有关规定执行。
(六)本公告所指日期或数字均包含本数。
(七)招聘查询网址
南山教育在线:http://www.szns.edu.cn
(八)咨询电话:
深圳市南山区教育局:(0755)26486918
报名网站技术支持及客服电话:0755-89450163/28949259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9:30-11:30,下午2:30-5:30
(九)本公告由深圳市南山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深圳市南山区教育局
2023年2月15日
附件:为进一步提升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根据深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规定,深圳市龙岗区教育局面向社会公开选聘优秀教师69名,具体岗位见《深圳市龙岗区教育局2023年2月选聘优秀教师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对象及条件
(一)选聘对象
符合本公告及选聘岗位所要求条件的人员均可报考。
(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6.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三)基础条件
1.报考年龄
在《岗位表》“其它条件”中有年龄限制要求的,按《岗位表》要求的年龄报考;《岗位表》“其它条件”中没有年龄要求的,报考年龄要求在45周岁以下(即1977年2月15日之后出生)。
2.报考学历
(1)报考者需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
(2)报考者的学历、学位须与岗位要求相符,低学历不能报考要求高学历的岗位,高学历可以报考要求低学历的岗位,但必须符合岗位表中相应学历、学位要求。
3.教师资格证
报考者须具有不低于岗位所要求资格种类和学科的教师资格证,如报考初中语文教师岗位需具有初中及以上语文学科教师资格证。
(四)其他条件
选聘人员除以上基本条件及基础条件外,还需至少符合以下一项:
1.获得下列个人荣誉称号之一:
(1)全国模范教师、全国教育系统先进工作者、全国优秀教师、全国优秀教育工作者、全国优秀中小学班主任、全国中小学优秀德育课教师、全国中小学优秀德育工作者。获国务院颁发的政府特殊津贴证书的教师。获得过国家级及以上奥林匹克竞赛金牌或指导学生获得过国家级及以上奥林匹克竞赛金牌经历的主教练员(主要指导教师);
(2)省级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授予的“特级教师”称号。省级(含副省级)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评定的名校长、名教师、名班主任、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及相当荣誉称号,省级现场课堂教学竞赛二等奖以上获得者;
(3)省级(含副省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评定的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优秀教育工作者;
(4)深圳市年度教师、深圳市十佳青年教师(标兵)、深圳市(十佳)师德标兵、深圳市优秀班主任、深圳市优秀教师、深圳市先进教育工作者、获深圳市政府特殊津贴的教师。
(5)具有相关企业、行业3年以上工作经验,目前仍在岗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只符合此条款的,仅限报考龙岗区第二职业技术学校双师型教师岗位,岗位编号:LGXP20230201):①世界技能大赛获奖者及技术指导专家、教练、技术翻译;②近5年内获得省级及以上技术能手称号,目前仍在岗;③近5年内获得省级及以上人力资源、教育部门组织的职业技能竞赛前3名的技术技能型、复合技能型高技能人才;④近5年内辅导学生获得全国职业技能大赛一等奖的主教练员。
2.通过普通高等教育取得研究生学历及博士学位。
(五)具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或其他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2.因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近两年内,在公务员考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
5.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6.未完成教学大纲规定学习内容的结业生、肄业生;
7.在读的非应届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
8.非地方班的军队院校应届毕业生;
9.现役军人;
10.未经现工作单位同意报考的深圳市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
11.法律法规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二、报名及资格初审
(一)报名方式、时间和地点
1.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报考人员网上下载报名表(见附件2)并按要求填写后到现场报名。每人限报考1个岗位。
2.时间:2023年2月26日至2月27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6:00)。
3.地点:深圳市龙岗区教育局一楼报告厅,如有变更另行通知。
(二)资格初审
报考人员在报名的同时进行资格初审,报考人员须本人亲自到场。报考人员须提交如下资料:
1.《龙岗区教育局2023年2月选聘优秀教师报名表》(原件,见附件2);
2.有效居民身份证和户口本(验原件留复印件);
3.学历、学位证书(验原件留复印件);
4.教师资格证书(验原件留复印件);
5.符合岗位规定条件的个人荣誉证书(验原件留复印件);
6.专业技术资格证(视岗位要求及条件提供,验原件留复印件);
7.岗位有工作经历要求的,须提供原工作单位开具的工作经历证明(原件)、该工作时间段的社会保险缴纳记录以及其他能证明有相应工作经历的材料(工作合同或工资单等,验原件留复印件)。国(境)外归国人员无法提供社保缴纳记录的,以原单位开具的工作经历证明为准;
原工作单位开具的工作经历证明以及该工作时间段的社会保险缴纳记录在资格初审时必须提供。如原工作单位开具的工作经历证明以及该工作时间段的社会保险缴纳记录足以证明其符合报考岗位工作经历要求,则其工作合同或工资单等其他材料在资格初审时可暂不提供,但必须书面保证,最迟在办理聘用备案手续时提供,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8.深圳市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参加选聘的,还须提供单位同意参加选聘证明(原件);
9.证明应聘人符合岗位规定条件的其他材料。
应聘人所提供的资格初审材料必须齐全且保证真实。材料不齐或弄虚作假,取消其选聘资格。另外,资格初审只是对报考人员提供材料的初步审查,最终以办理聘用备案手续时的审查审核结果为准。资格审核贯穿聘用全过程。
(三)确定面试人员
根据应聘人提供的资料和资格初审结果,由区教育局在龙岗政府在线网站上公布面试人员名单,并发放面试通知书(发放时间另行通知)。
三、考试
考试由深圳市龙岗区教育局采取面试的形式进行。
(一)面试时间及地点:见《面试通知书》。
(二)面试形式:面试由龙岗区教育局组织实施,采取模拟讲课的形式。
考生凭《面试通知书》原件及身份证原件(二者缺一不可)参加面试。
(三)确定体检人选
面试分数合格线为60分,面试不合格的不能进入体检。根据面试成绩分数高低排序,按岗位最终聘用名额等额确定体检人选。如同一岗位面试成绩相同无法确定体检人选,则以面试主评委评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面试主评委评分仍然相同的,则由招聘单位另行组织面试确定体检人选。面试结果和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将于考试结束之后5个工作日内在龙岗政府在线网站(http://www.lg.gov.cn/)上公布。
四、体检
取得体检资格的人员,须携带本人身份证、近期大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相片1张,在规定的时间、地点按时参加体检。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拟聘资格。
体检时间、体检医院均由选聘单位另行通知。
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五、考察
体检合格的考生进入考察环节,考察包括资格复审和考察。进入考察阶段的人员应提交《违法犯罪记录查询授权书》(见附件3),不提交授权书的,视为放弃考察资格。
考察内容为拟聘对象的德、能、勤、绩、廉以及适应所报考岗位的相关情况,同时审核报考人员提交报名材料的原件,核实报考人员提供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的真实性与准确性。报考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和要求参加资格复审、考察及提供个人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经考察不合格的,选聘单位按程序取消聘用资格。
六、公示
对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按规定程序将拟聘人员名单在龙岗政府在线网站(http://www.lg.gov.cn/)公示7个工作日。拟聘人员经公示,被投诉查实不能聘用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七、聘用
拟聘人员经公示,没有异议或者有异议经查异议不实或者异议属实但不影响聘用,且不违反《深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深人社规〔2019〕9号)等文件关于聘用、回避等有关规定的,由选聘单位主管部门为拟聘人员办理聘用手续,并在规定时间内报龙岗区人力资源局备案,所聘人员按我市岗位管理制度及相关政策实施管理。因考生原因自招考公告发布之日起1年内未办理聘用备案的,取消聘用资格。
拟聘人员经公示,被投诉不符合聘用条件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投诉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八、试用期
新聘人员试用期一般不超过3个月,情况特殊的可以延长,但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其中新聘人员属初次就业且与事业单位订立聘用合同3年以上的,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包括在岗位聘用期限内。
试用期满合格的,办理转正手续;试用期考核不合格或试用期内发现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的,取消聘用。
九、其它事项
(一)已办理聘用手续的人员,聘用后需在本单位工作满5年。
(二)本次选聘的相关资格条件、工作经历等时间的计算,均截至2023年2月15日。岗位要求取得相关证书的,必须在2023年2月15日之前通过考试、认定或评审,且必须在资格初审时提供岗位要求的证书(只是通过考试、认定或评审但至资格初审时尚未取得证书的,视为不符合要求,岗位另有要求的从其要求),且所取得的证书类别必须与岗位要求相一致(例如岗位要求取得教师资格证的,高中教师岗位必须提供高级中学以上教师资格证,小学教师资格证则为不符合条件)。
(三)岗位要求的工作经历,可按自然年或学年计算,其中的教学经历指学校教学经历,开具工作经历证明时必须予以明确任教时间和任教学科。接受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期间的实习经历、兼(专)职工作经历和社会人员的兼职经历和非工作培训不予计算。
(四)对在招聘过程中违反招聘规定及本公告规定的单位及应聘者,将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进行处理。
(五)本公告所指日期、数字或等级均包含本数。
(六)本次选聘将按照广东省人事考试疫情防控的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深圳市龙岗区教育局将综合考虑相关因素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并及时告知相关人员,请考生理解、支持和配合。
(七)本公告由深圳市龙岗区教育局负责解释。选聘查询网址及报考咨询电话如下:
1.龙岗政府在线:http://www.lg.gov.cn/。
2.咨询电话(工作日9:00-12:00,14:00-18:00):0755-89551913。
附件1.深圳市龙岗区教育局2023年2月选聘优秀教师岗位表.xls
附件2.龙岗区教育局2023年2月选聘优秀教师报名表.doc
深圳市龙岗区教育局
2023年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