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职业技术学院是中山市政府投资举办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因学校发展需要,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人员,为确保此次招聘工作顺利进行,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及有关文件规定,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事业单位人员3名,招聘单位、岗位、人数和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
二、招聘对象
(一)本次招聘对象为社会上具有国家承认学历学位的人员。
(二)港澳人员符合《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港澳居民管理办法》和本招聘公告规定的可报考相关岗位。
(三)定向招聘岗位符合事业单位定向招聘镇村基层专业服务人员要求,且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条件人员。
三、薪酬待遇
获聘人员为事业单位编制人员,享受国家及省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四、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6.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具有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详见附件1。
(二)报考人员具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因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近两年内,在公务员考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
4.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五、报名与网络资格初审
(一)报名方式、时间和地点
1.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
2.报名时间:考生于2023年2月24日至28日(截止时间为2月28日17:30)。登录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https://www.qgsydw.com进行报名操作。
3.网络资格初审:资格初审时间为2023年3月1日至3日,根据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对报考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网络初审,如审核状态为资料不齐的考生,需于2023年3月6日17:00时前登录系统进行补充,未在规定时间内补充,视为放弃报名。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各环节发现报考者存在违反法纪行为或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录用资格。
4.打印准考证: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需在指定时间登录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考生凭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参加笔试。具体打印准考证时间将以短信或邮件形式通知考生。
(二)报名材料
1.报考人员须按照本公告要求于规定时间内在指定的网站报名,并在报名平台按要求上传以下材料:
(1)居民有效身份证正反面。
(2)学历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扫描件(从第一学历开始上传),凡国(境)外院校就读的均须提供教育部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3)岗位要求的其他有关材料(如: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技能或执业资格证书、符合加分政策相关证明材料等)。
(4)有工作经历要求的岗位需提供工作经历证明,即劳动合同(合同内明确工作岗位)、社会保险参保缴费证明(需由社保部门出具)、若劳动合同内未明确工作岗位的需同时提供由工作单位人事部门开具的有效工作证明。
(5)其他证明材料。
报名材料上传需为PDF格式扫描件,显示必须清晰、完整。报名材料必须真实、准确,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提供虚假材料或材料不符合要求者,一经查实,即取消报名资格和聘用资格。
2.所学专业与招聘岗位专业要求一致,专业代码参见《广东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详见附件2),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专业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提供毕业证书、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
(三)报名要求
1.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用第二代身份证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港澳学习、留学归国人员报名需要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3.考生须诚信报名、诚信考试。应聘者必须符合岗位资格条件并能按要求提供相关佐证材料,凡在审查过程中发现不符合岗位资格条件者,即取消考试资格;凡提供虚假报考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
六、考试
本次考试采取“笔试+面试”方式进行。
(一)笔试
1.笔试科目:专任教师岗(岗位代码:020230201)笔试科目为教育学、教育心理学及岗位所需要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工作能力。
其他岗位(岗位代码:020230202-020230303)笔试科目为教育学、心理学及岗位所需要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工作能力。
2.笔试时间:2023年3月24日,地点及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3.笔试以闭卷形式进行。满分为100分,成绩计算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后2位,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进入面试。
4.笔试成绩在考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中山职业技术学院网站上公布。
(二)面试
1.确定面试人员。笔试合格考生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每个招聘岗位按1:5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成绩相同时,视为并列。如果合格人数达不到1:5的,按照实际入围人数进入面试。
面试人员名单在笔试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在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中山职业技术学院门户网站上公布。
2.现场资格复审:现场资格复审安排在招聘面试前进行。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需携带有关资料原件和复印件参加。现场资格复审具体事项电话通知报考者。报考者未能在指定的时间到达指定地点接受现场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
3.面试形式:结构化面试。
4.结构化面试重点考察考生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问题解决能力、团队协作能力及创新能力等。
5.面试工作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面试工作规范(试行)》有关规定组织实施。面试具体时间、地点等事项另行电话通知。
6.面试满分100分,成绩计算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进入体检。
7.面试结束后,考试总成绩按下列公式计算: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
8.中山职业技术学院成立面试评委小组,统一时间进行考评,在面试完毕后当场评分、统分,向考生宣布面试成绩。
七、体检
根据合格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至低的排名顺序,按岗位拟招聘人数等额确定体检及考核对象。若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则依次按照面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
体检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具体体检事项安排另行通知。
八、考核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核程序。考核工作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有关要求组织实施。
九、公示与聘用
报考人员经考试、体检、考核后确定拟聘人选。拟聘人员名单,在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务网、中山职业技术学院网上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经公示无反映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十、其他事项
(一)有下列情形的应聘者,取消聘用资格:
1.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
2.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
3.放弃聘用资格的;
4.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中山职业技术学院办理聘用手续时审核材料不通过的;
5.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提供不真实、不完整资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6.法律法规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二)关于招聘岗位年龄、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时间为本次招聘报名首日。
(三)报考“定向招聘镇村基层专业服务人员”岗位的,应为我省当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人员、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和广东大学生志愿服务山区计划人员或在我市镇区机关事业单位、村(社区)两委工作满2年以上的高校毕业生。“定向招聘镇村基层专业服务人员”岗位聘用后需在中山职业技术学院服务不少于5年。
(四)关于递补的说明。因应聘人员放弃体检,体检、考核不合格,或拟聘人员放弃聘用,公示结果影响、或其他原因出现拟聘岗位空缺的,可递补。递补时按规定岗位符合条件的候选人中,从高分到低分进行等额递补,并按规定对递补者进行体检、考核、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后,按照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五)本次招聘中涉及的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追究责任。
(六)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落实相关回避规定要求。
(七)按广东省相关规定符合考试加分政策的应聘人员,应在报名时在报名表备注栏里注明符合加分政策项目名称、相关服务证书名称及编号,并在资格审查时提供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八)本次考试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也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
本公告由中山职业技术学院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0760-88368410,联系人:王老师、刘老师。
投诉电话:0760-89986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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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山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第一期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人员岗位表
中山职业技术学院
2023年0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