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照《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机关事业单位政府购买服务人员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卫生健康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名额
本次公开招聘行政辅助类工作人员2名。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政治素质良好,品行端正,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
(二)学历要求:1、具有护理学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2、会计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三)年龄要求:35岁以下,持有中级护理学专业技术职称、会计上岗证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
(四)具有连山户籍,身体健康,相貌端庄,熟悉计算机操作,能适应岗位工作要求,服从工作安排,能适应日常加班及节假日值班的工作;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列入招聘范围: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招考中被有关机关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任)纪律行为的;
4.法律、法规规定不能招聘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办法
(一)报名时间:2023年2月10日至2月16日,工作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二)报名地点:县卫生健康局办公大楼5楼507办公室。
(三)联系电话:8716228。
(四)报名方式:现场报名(不收取报名费)。报考人员携带报名表、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到报名现场进行资格确认。考生对所填报的所有信息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如有虚假,则取消报考资格,经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参加考试。
四、考试方式
考试采取笔试加面试方式进行。具体考试方式、时间、地点及相关事宜另行通知。考生总成绩将在连山政府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按照有关程序安排体检。
五、体检
根据考试总分成绩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如因体检不合格或弃权出现空缺时,按考试总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标准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自理。
考生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1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复检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缺额根据实际需要按考生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依次等额确定递补人员。
六、聘用
经体检合格,即按有关规定办理入职手续。
七、薪酬待遇
我单位实行聘用制,不具有行政或事业编制身份。具体薪酬福利参照《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机关事业单位政府购买服务人员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八、其它事项
本次公开招聘的具体事宜,由我单位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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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卫生健康局
2023年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