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我市各级中小学校(幼儿园)职业技工院校公开招聘教育类等专业技术人才有关问题的通知》(潮人社通﹝2017﹞130号)和《潮州市潮安区教育系统引进高层次人才实施方案(2021—2025年)》等文件精神,潮州市潮安区教育局定于2023年2月18日赴华南师范大学引进华南师范大学附属潮州学校小学部储备教师20名。具体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
(一)具有国家承认的研究生(硕士)及以上学历(学位)的毕业生(含2023应届毕业生);
(二)具有国家承认的本科学历并取得学士学位的优秀毕业生(含2023应届毕业生)。
二、资格条件和招聘岗位
(一)招聘对象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具有良好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2.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或技能条件,具有创新、开拓意识和团队协作精神,工作细致、认真、责任心强;
3.身体健康,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符合体检标准;
4.报考年龄在35周岁以下(即1987年2月18日至2005年2月17日出生人员);
5.具有国(境)外学历、学位人员须取得相应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并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
6.机关事业单位及国有单位在编在职(岗)人员报考,须出具加盖单位公章的同意报考证明;
7.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具体详见附件1《华南师范大学附属潮州学校小学部引进储备教师岗位表》)。应聘人员须按《广东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3)进行报考,所学专业应符合报考岗位的专业要求。报考者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专业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报名时提供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具有国(境)外学历、学位人员在报考相近专业时,须提供院校出具的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第三方专业机构出具的成绩单翻译件等材料的扫描件,并在国内正规高校官网寻找报考专业的课程设置,将相应课程与自身专业课程进行对比并出具文字说明(文末附网址链接和网页截图,落款须手写签名),同时出具承诺书保证上述内容真实有效;
8.往届生需取得教师资格证,2023应届生需承诺2023年8月15日前取得教师资格证或取得全国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及普通话二级乙等(或以上等次)证书。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应聘:
1.因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近两年内,在公务员考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
4.在本次招聘考试中,以虚假信息应聘的或在考试过程中违纪舞弊,并经招聘单位认定的;
5.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6.法律法规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本条所规定的处分期限的计算截止日期为2023年2月18日。
三、报名方式、地点、时间及提交资料
(一)报名方式、地点和时间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2.报名地点和时间
地点:华南师范大学广州校区大学城校园行政楼门前广场
时间:2023年2月18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00。
(二)报名时须提交如下资料:
1.《华南师范大学附属潮州学校引进储备教师报名表》(附件2)一份;
2.近期一寸免冠正面照片1张;
3.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4.个人简历;
5.已毕业的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未毕业的提供“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和复印件;
6.教师资格证原件和复印件;2023届毕业生需承诺在2023年8月15日前取得教师资格证或取得全国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及普通话二级乙等(或以上等次)证书,否则用人单位可单方取消协议(现场签承诺书)。
7.具有国(境)外学历、学位人员须取得相应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并出具国家教育部所属的相关机构提供的学历、学位认证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应聘者要保证提交材料和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如因个人提交材料和填报信息失实,取消应聘资格。
四、资格审查
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对应聘人员的资格进行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应聘人员报名时应确保所填各项信息真实有效,凡以虚假信息报名的、提供不实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核及聘用资格。
五、组织考核
1.确定试讲对象:由招聘领导小组组织对应聘人员进行面谈考核,择优确定试讲对象。
2.试讲:主要考核应聘者的面试心理素质、仪表仪态、言语表达、教学设计、教学实施等方面素质,考核完毕后当场评分、统分,并向应聘人员宣布考核成绩。考核成绩按100分计算,入围分数线为60分,低于入围分数线的,视为不合格。按照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拟聘用人员。考核成绩相同的,则根据考核主评委给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
3.应聘人员须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核(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考核的,视为自动放弃。
六、签订协议书
潮州市潮安区教育局及用人单位与拟聘用人员签订“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或“潮州市潮安区从教协议书”,拟聘用人员须承诺在用人单位任教满5年才能申请调动。
七、体检
对拟聘用人员组织体检。体检标准按《关于调整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人员体检标准的通知》执行。
八、考察
潮州市潮安区教育局和用人单位对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进行全面考核,主要内容包括对其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考察,并通过查阅个人档案等方式核实其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
九、公示
体检和考察合格者,在潮州市潮安区人民政府网公示。
十、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的将被聘用为潮州市潮安区教育系统教师(事业编制),并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执行国家及省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逾期不办理手续者,视为自动放弃,证件材料不齐全者不予办理聘用手续。
十一、相关问题说明
(一)递补事宜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而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可根据实际情况在同一岗位参加考核的应聘人员中按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期限截至拟聘人员公示期满之日起15日内。
1.应聘人员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
2.拟聘人员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
3.拟聘人员自愿放弃聘用的;
4.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
(二)疫情防控要求
应聘人员严格按照最新防疫要求参加报名、考试等环节。
(三)其他事项
本次公开招聘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如有涉嫌违纪违规的,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35号)追究责任。
潮州市潮安区教育局人事股联系电话:0768-5811582
附:
潮州市潮安区教育局
2023年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