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兰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计划面向全市县区及以下机关遴选5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范围和名额
兰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机关:在兰州市各县区及以下机关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科员中遴选5名。
二、遴选条件
报名人员除《公务员法》规定的条件外,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2年12月30日以后出生);
2.具有理工类专业的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并获得相应学位(第一学历为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
3.具有满三年以上(2015年4月之前参加工作)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工作经历,且近三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4.政治立场坚定,道德品行端正,写作能力较强,爱岗勤奋敬业,清正廉洁自律;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参加公开遴选:
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
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录用单位工作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从事保密等工作未解除保密期限的;
5.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和《公务员回避规定(暂行)》,需要回避的公务员;
6.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公开遴选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方法:现场报名。
2.报名时间:2018年5月22日-2018年5月31日。
3.报名地点:兰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人事处(兰州市城关区五泉西路16号 701室),报名表登陆兰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网站下载(http://gxw.lanzhou.gov.cn/)。
4.报名材料:(1)本人工作单位同意报考的介绍信(须注明近3年来的年度考核情况);(2)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3)公务员登记表复印件(加盖组织人事部门公章);(4)本人取得公务员身份的相关文件;(5)近期蓝底免冠二寸彩色照片4张。
5.资格审查:按照公开遴选的资格和条件,对报名人员及单位性质进行资格审查。报考人员填报或提供有关资料必须真实准确,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资格。
(二)遴选考试
1.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两部分。
2.笔试主要测试报考者的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文字写作能力等综合素质,满分为100分。
3.按照1:3的比例,从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面试人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经与公务员主管部门协商后,可最低降至1:2的比例。面试为结构化面试,主要测试应试者的综合分析、逻辑思维、语言表达等方面的能力,满分为100分。
4.面试结束后,统计并公布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5.考试由兰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统一组织实施。笔试面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三)体检
1.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若考生自愿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取消资格,名额空缺按综合成绩顺序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后,仍不满遴选人员总数时,考察对象以体检合格人数为准。
2.体检工作按照原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进行。
3.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组织考察
主要对体检合格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核实,对德、能、勤、绩、廉情况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公开遴选职位的适应程度进行全面考察,重点考察德的情况、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程度,考察是否存在违法违纪、干部任用回避、个人身份问题、服务期限等情况。考察对象因弄虚作假等原因不符合遴选资格的,取消考察资格,名额空缺按综合成绩顺序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后,仍不满遴选人员总数时,遴选人数以最终考察合格人数为准。
(五)办理手续
根据考察情况和职位要求,按照干部管理权限,集体讨论拟录用人选,并在兰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网站公示7天,公示期满无影响遴选问题的,正式办理相关手续。
四、其他事项
1.遴选工作坚持公正、公开的原则,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
2.本公告由兰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负责解释。
监督电话:0931—8775402
咨询电话:0931—8775395
兰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8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