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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泉州丰泽区补充招聘编外合同教师公告

发布时间:2020-08-18
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

因我区2020年公开招聘编外合同教师有部分岗位未完成招聘任务,生源增加需要临时扩班等原因,根据学校学科需求及申请,决定组织2020年丰泽区编外合同教师公开补充招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及资格条件


  本次计划招聘新任教师111名,详见《2020年泉州市丰泽区公开补充招聘编外合同教师岗位信息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及要求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教育事业;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敬业奉献精神;


  4.身体健康,符合福建省教师招考身体条件;


  5.取得与招聘岗位相一致的教师资格证。取得普通话二级乙等及以上等级证书,其中语文教师应取得二级甲等及以上等级证书;


  6.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84年3月10日至2002年3月10日期间出生);


  7.符合招聘岗位的各项资格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①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②在近三年内被认定有人事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③在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查询平台查询有失信记录的人员;④现役军人;⑤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⑥服务年限不满2年(含试用期)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下同),或招考时要求服务期且服务期未满的公务员,或公务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⑦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


  报考人员在报名时不是公务员,但在报名之后、聘用之前成为试用期内公务员的,取消其本次考试或聘用资格。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报考人员应依法如实报告本人是否存在违法犯罪记录,并提交《入职承诺书》(附件3)和同意入职查询书面材料(附件4),未提交相关材料的不得予以聘用。经教育行业从业申请人违法犯罪记录信息前置查询后,如果经查询反馈有《关于开展预防校园性侵专项行动的通知》(泉检发〔2019〕14号)、《教育行业从业申请人违法犯罪记录信息前置查询制度(试行)》(泉检发〔2019〕15号)规定不得或不宜从事教育行业的违法犯罪记录信息,取消其本次聘用资格。


  在职人员报考时应征得具有人事管理权限部门的同意。


  (二)具体条件及要求


  1.报考岗位要求为“全日制普通院校”的学历,是指报考人员通过参加国家统一招生考试,录取于经教育部批准的具有普通高等教育招生资格且执行国家普通高等教育统一招生计划的高等院校,并按教学计划完成学业后所取得的国家承认的学历。


  持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或国外学历(位)报考的,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台湾地区学历学位认证书》、《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证明。学历认证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负责,可登陆中国留学网(http://www.cscse.edu.cn)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


  2.报考人员取得的学历须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上可查询认证。招聘岗位有学位要求的,报考人员取得的学位须在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http://www.cdgdc.edu.cn/)上可查询认证。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财政厅、物价局、人事厅、发改委《关于在全省高校毕业生中试行“双学位”、“双专业”教育的意见》(闽教高〔2009〕9号),经修读达到毕业条件并获得“双学位”、“双专业”证书的报考人员,由省教育厅进行省内统一电子注册,在本省范围内承认其学历、学位。此类报考人员的“双学位”、“双专业”所对应的学历学位,须在福建省“双学位”、“双专业”毕业生学位证书毕业证书信息查询平台(http://jyt.fujian.gov.cn/wsbs/bmcx/sxwszy/)电子注册并可进行查验。


  3.招聘岗位专业要求设置为具体专业名称的,所学专业与所列专业一致者方可报考;专业要求中的“××类”,以《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专业指导目录(2020年)》中“××类”所列专业的人员方可报考。报考人员专业的确认,以毕业证书所署的专业为准。


  4.未正式办理毕业生就业报到手续的需提供毕业生就业报到证;本次招聘实施“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不将取得教师资格证书作为资格复核和聘用的限制性条件。高校毕业生参加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被聘用的,学校与先上岗的高校毕业生签订聘用合同时,应当按规定约定1年试用期,先上岗的高校毕业生在试用期内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的,依法解除聘用合同(附件5)。


  5.以下人员视为符合福建省户籍条件要求:(1)2020年3月10日前常住户口在福建省的报考者;(2)福建省内高校2020年应届毕业生;(3)高考生源地或籍贯为福建省的报考者。此外,2020年3月10日前取得《福建省泉州市居住证》并在有效期内的报考人员,视同具备居住地户籍条件。


  6.本次补充招聘不需进行面试,但考生应参加2020年福建省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公开招聘考试(含委托考试)且达到成绩合格线,成绩合格线为50分(即考生成绩=折算成百分制的笔试成绩+加分,下同),取得普通高校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或取得学士学位的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西南大学等六所教育部属院校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毕业生不需要参加笔试(统称免笔试对象,下同),只需参加体检。


  三、报名时间、地点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0年8月21日—8月26日(节假日不报名)。


  2.报名地点:丰泽区教育局人事股(丰泽区树脂大楼508室)。


  3.资格审查:考生应提供以下材料(1)参加2020年福建省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公开招聘考试(含委托考试)的笔试成绩单(免笔试对象除外);(2)经有关教育主管部门、组织人社部门审核符合加分的相关证明及举证材料;(3)相关的证书(报到证、就业协议书、身份证、教师资格证书〈若未取得也可报名〉、毕业证书、普通话等级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


  报名结束后,将先扣除免笔试对象的人数后(若出现免笔试对象的报名人数超过拟补充录用人数的,则通过面试方式产生拟录用人选。面试主要测试应考对象的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采用片段教学、回答评委提问方式进行,片段教学占70分,回答问题占30分〈需回答两道问题,各占15分。一题为有关于本次片段教学的知识点提问,一题为本学科专业知识点的提问〉。面试成绩相同的,则加试一道本学科专业知识问题,加试成绩高者优先。评委由7人组成,采取去掉一个最高分、一个最低分,取平均分数的方法确定面试分数),再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等额确定体检对象(若笔试成绩相同的,取笔试的专业知识成绩较高者进入体检。若笔试的教育综合知识、专业知识成绩皆相同,则通过面试方式产生拟补录用人选,方法同上)。


  四、体检


  体检时间定于2020年8月27日。体检按《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2018年修订)》的标准执行,有关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所空名额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考生,可申请复检1次,复检医院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指定,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女性报考人员因怀孕需申请延期体检的,应提供怀孕的医学证明并与招聘单位约定延缓体检的最长期限,但可先参与选岗,待所有体检项目全部合格后方可办理入职手续。


  进入体检的考生应提供一张一寸免冠彩照,费用个人自理,于2020年8月27日上午8:00到丰泽区树脂大楼集合,考生应空腹进行体检。


  五、考察、公示和聘用


  体检合格后,由区教育局、区人社局组织考生选择任教学校(第一批、第二批免笔试对象可优先选择学校,由丰泽区教育局统一安排),其余考生根据岗位剩余情况再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分学科依次选择任教学校,并按如下顺序选择:第一批招聘录取的考生→第二批补招聘录取的考生。


  自主选择任教学校后,因临近开学,为确保顺利开学,先经丰泽区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新教师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确定为拟聘人选,并在丰泽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qzfz.gov.cn/)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采取边考核边公示的方法,考核采取查阅档案、学历学位等资格条件验证、计生综治情况调查、信用情况调查等方式对体检合格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以及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并对报考资格进行复查。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考核工作由丰泽区教育局负责。


  在拟聘人选经公示期满不影响聘用且考察合格后,按有关办理聘用手续,由招聘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实行合同管理,并由用人单位为其办理人事代理,编外合同教师的相关待遇、合同签订、管理办法等参照《丰泽区中小学、幼儿园、职校编外合同教师招聘与管理办法(试行)》执行。由丰泽区就业和人才人事公共服务中心负责聘用人员的档案管理。用人单位为编外合同教师统一办理“五险一金”(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和住房公积金)手续。基本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医疗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住房公积金的缴费基数和比例参照企业标准予以缴交,相应的费用按规定比例由用人单位和个人共同承担,用人单位所需经费由区财政予以保障。


  六、其他事项


  (一)编外合同教师聘用后,食宿问题由本人自行解决。


  (二)招聘工作坚持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严格遵守保密规定和回避制度。本次考试纪律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35号令)有关规定执行。招聘工作全程接受丰泽区教育局系统纪委监督,监督电话:0595-22508456。


  (三)考生在招考过程如遇到相关问题,可向丰泽区教育局咨询。咨询电话:0595—22508503。


  (四)本通告未尽事宜由丰泽区教育局、丰泽区人社局负责解释。

2020年丰泽区公开补充招聘编外合同教师分学校人数、学科统计表ss.xls.xls

2020年泉州市丰泽区公开补充招聘编外合同教师岗位信息表ss.xls.xls

附件ss.doc.doc

 


  泉州市丰泽区教育局泉州市丰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8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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