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面向社会招聘2名综合素质高、责任心强的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此次招聘采取“面向社会,自愿报名”,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择优聘用。
二、招聘岗位及待遇
1.岗位:本次招聘的人员属临时工作人员,具体为:镇路长办工作人员2名。
2.待遇:月工资按《中共莆田市秀屿区委办公室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机关事业单位编外人员管理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文件中规定2500元(含“五险”)。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工资2000元。
三、招聘条件
1.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2.年龄为35周岁及以下,性别不限,身体健康,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
3.熟悉文字写作、电脑打字和EXCEL、WORD等现代办公软件,工作敬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4.有摩托车驾驶证或者电动车培训证。
5.没有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以及法律上有规定不得招聘录用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程序
1.报名时间: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4月3日下午18:00。
2.报名方法:网上下载并填写《笏石镇人民政府编外合同制工作人员报名表》。
电子版发送到hszdzb3036@163.com(邮件标题:报名表+姓名)
3.资格审查:网上报名初审通过后,接到电话通知的报名人员,携带个人简历,身份证、毕业证等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前往秀屿区笏石镇人民政府综合楼105室进行现场审查。(需应聘者本人到场)
4.面试:审查合格后电话或短信通知报名者参加面试,面试时间、地点等相关事项另行通知;
5.公示:合格者公示5个工作日;
6.签订合同:试用期满合格、能胜任工作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书。
联系电话:0594-589303613850225813(请在工作日上班时间拨打)
邮箱:hszdzb3036@163.com
笏石镇人民政府
2019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