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优化人员结构,充实广电人才队伍,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1〕326号)及市人力社保局《关于印发<重庆市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等6个公开招聘配套文件的通知》(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有关规定,经市人力社保局核准,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广播电视专业技术人员。
一、招聘原则
本次公开招聘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择优聘用。
二、招聘计划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广播电视专业技术人才3名,具体招聘岗位、职数及条件要求等详见《城口县2018年公开招聘广播电视专业技术人才岗位一览表》(以下简称“附件1”)。
三、招聘条件和范围
(一)凡符合以下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应聘: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
2. 具有事业心和责任感,热爱招聘岗位工作,自愿在招聘单位服务5周年及以上。
3. 年满18周岁,且符合招聘岗位规定的其他条件(具体要求见“附件1”)。
4. 身体健康,符合聘用体检标准。
5. 符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回避制度的有关要求。
6.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18年2月25日。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属于招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刑罚尚未执行完毕或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司法机关尚未撤销案件、检察机关尚未作出不起诉决定或人民法院尚未宣告无罪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五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现役军人;在读的非2018年应届毕业生;本县内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为事业单位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在国外境外高校就读的全日制学历(学位)的人员,其学历(学位)须在2018年7月31日前获得国家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
(四)招聘岗位明确要求有工作经历的,报考者必须具备相应的工作经历。工作经历的计算时间截止报名前一日,且按照“对年对月”的原则进行计算;若无连续工作经历的,仍按照“对年对月”的原则进行累计计算。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能视为工作经历。
(五)往届毕业生需在报名开始前取得相应的毕业(学位)证书,以及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书;2018年应届毕业生需在2018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毕业(学位)证书,以及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书。
四、现场报名
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本次招聘只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不接受电话、传真及网上报名。
(一)报名时间:2018年2月26日—2月28日9:00—12:00,14:30—17:30。
(二)报名地点:城口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城口县葛城街道北大街45号5楼),咨询电话:023-59225936。
(三)报名所需材料
1.《城口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见附件3)原件,电脑输入后彩色打印,手签姓名。
2.与《报名表》照片一致电子照片(jpg格式,50kb以下,以姓名+身份证号命名),u盘现场拷贝。
(四)报名表填写要求。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本简章及《一览表》,经对照符合招聘岗位的各项招聘条件,且本人毕业证书所列专业或所学专业名称与岗位要求的专业一致后,填写报名表。
(五)提交报名申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招聘单位的主管部门进行办理。如需委托他人报名,提供上述所需资料外同时应出具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六)实行诚信报考制度。工作人员只对《报名表》手签姓名及照片清晰度进行审查。报考人员填写的报名信息必须真实、准确、有效,对伪造、变造、冒用有关证件、材料骗取考试资格,恶意干扰正常报名秩序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5年内不得报考城口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并将相关情况上报重庆市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招录诚信报考数据库备案。
(七)报名合格的人员,于2018年2月28日18:00前按规定在报名现场缴纳考务费(笔试考务费每人每科50元),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
(八)缴纳考务费的人员,于2018年3月13日—3月14日9:00—12:00,14:30—17:30在报名处凭身份证原件领取准考证,并在考试当天持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按时到准考证指定的考试地点参加考试。如需委托它人领取准考证,应出具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以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1份。逾期未领取准考证而影响参加考试的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负。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报名应聘并参加考试考核。
各岗位报名人数、通过资格初审人数及最终缴费人数在2018年3月2日前在城口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chengkou.cqhrss.gov.cn/u/chengkou/)公布。
五、笔试
(一)笔试时间及地点:待定。具体时间及地点详见准考证。
(二)笔试开考比例:拟招聘岗位人数与报名已缴费人数比例须达到1:3,未达开考比例的,则相应递减该岗位的招聘指标至规定比例(按四舍五入处理),无法递减的则取消该岗位招聘。其中,属紧缺急需人才的,经报市人力社保局认定,可作为紧缺岗位开考。因招聘岗位取消而不能参加招聘考试的报名者,退还其考务费。因考生自身原因不能参加笔试的,考务费不予退还。
(三)笔试方式、科目及分值: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笔试科目为《综合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测试》,分值各100分。《综合基础知识》大纲以2018年2月在重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发布的考试大纲为准。播音岗位专业知识测试内容为文艺(艺术)常识;记者岗位专业知识测试内容为新闻采编与写作。
(四)笔试考试结束后,请考生妥善保管笔试准考证,以备用于查询笔试成绩、参加现场资格审查及面试。笔试成绩及进入现场资格审查的人员名单,于笔试考试结束五个工作日后在城口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chengkou.cqhrss.gov.cn/u/chengkou/)上公布,届时请考生登陆网页查看。
六、现场资格审查
(一)现场资格审查所需材料:
1.笔试准考证原件和复印件;
2.本人新一代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4.报考岗位有职(执)业资格要求的,提供职(执)业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等原件且同时提供复印件;
5.报考岗位有户口要求的,提供户口簿(包含户口薄主页、本人页、增减页)原件和复印件;
(二)注意事项:
1.现场资格复审必须本人到现场,不接受任何形式的委托资格复审。经复审不符合报考条件或经确认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在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2.明确有工作经历要求的,必须提供工作经历证明材料(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以及养老保险缴费明细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
(三)现场资格审查时间及地点:
现场资格复审时间及地点在“城口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chengkou.cqhrss.gov.cn/u/chengkou/)予以公告,不再另行通知。经现场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方可进入面试环节。
六、面试
在资格审查合格人员中根据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依次确定面试人选。未达开考比例的,则相应递减该岗位的招聘指标至规定比例(按四舍五入处理),无法递减的则取消该岗位招聘。若最后一名面试人选成绩出现并列,则并列进入面试。其中属急需紧缺人才的,经市人力社保局认定,可作为紧缺岗位开考。
面试时间及地点:以资格审查告知时间地点为准;未按通知规定的时间到达面试考场者视为自动放弃。
播音岗位以专业化面试(语音播报)方式进行,主要考察考生的普通话语音专业能力;记者岗位以结构化面试(情景模拟)方式进行,主要考察考生新闻采编、语言表达及应变能力。分值为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向考生本人公布,并由考生签字确认。
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能确定为体检人选。面试考官对考生面试成绩评定在60分以下、90分以上的,须在评分表中说明理由;考生面试最后结果在60分以下、90分以上的,应写出书面报告,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
考试总成绩计算方式:
考试总成绩=(《综合基础知识》成绩+《专业知识测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考试总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人选,考试总成绩于面试结束后2日内在城口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chengkou.cqhrss.gov.cn/u/chengkou/)公示。
七、体检
体检人选按拟招聘岗位人数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若进入体检最后一名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时,则依次按笔试总成绩、学历、职称资格、执业资格高者优先;若仍相同,则加试面试,以加试成绩高者优先。
体检标准参照原国家人事部颁布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25号)以及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原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以及《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并结合本行业或岗位实际要求执行。
体检参照《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确定公务员录用指定体检机构的通知》(渝人社发〔2012〕149号)等相关规定,在指定体检机构进行。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疗卫生机构进行。体检费用由体检者承担。除按相关规定应在当场或当天复检并确认体检结果的项目外,招聘单位或受检人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城口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已确定为进入体检人选的应届毕业生即可与用人单位签订《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后续程序按《协议》规定办理。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者,若在2018年7月31日以前未取得所报考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或未在简章规定时间内取得相应资格证书,或体检、考察不合格者,用人单位不予聘用。
八、公示
考试考核成绩、体检人选等有关事宜,在城口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进行公示,请考生及时关注,并保持通讯畅通。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在重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和城口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准考证号、出生年月、学历(学位)、专业、考试总成绩、毕业院校(或工作单位)、拟聘岗位等。
九、聘用及待遇
(一)经公示无异议或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人员,由用人单位提出拟聘用意见,填写《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审批表》和《重庆市事业单位拟聘用人员名册》送主管部门审核,报县人力社保局审批。经县人力社保局审批同意聘用的人员,由用人单位与受聘人员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实施办法》(渝府发〔2003〕37号)和《重庆市人事局关于转发〈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范本)〉的通知》(渝人发〔2006〕68号)的规定,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完善聘用手续。相关待遇按重庆市有关规定执行。
(二)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内或期满考核不合格或发现隐瞒聘前病史且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三)被聘用的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四)所有岗位的聘用人员须在招聘单位服务不少于5年,未满服务期的,不得向县外交流调动,并解除聘用合同、终止人事关系,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本次招聘除简章规定环节可缺额递补外,其它环节一律不予递补。 十、纪律要求
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是公开选拔优秀人才的重要渠道,对招聘工作中的各个环节,必须严肃人事工作纪律,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要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认真贯彻《关于印发〈重庆市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等6个公开招聘配套文件的通知》(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有关政策规定和回避制度,自觉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严禁徇私舞弊,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并按规定追究有关责任。
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问题和情况反映信箱2522912065@qq.com(该邮箱不接受简历)。
附件1:城口县2018年公开招聘广播电视专业技术人才岗位一览表.xls
附件2: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doc
附件3:城口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附件4:城口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同意报考证明.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