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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中央民族乐团招聘公告

发布时间:2021-01-18
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

根据有关规定,结合事业发展和人才需求,中央民族乐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拟招聘岗位为事业单位正式编制岗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中央民族乐团成立于1960年,为文化和旅游部直属公益二类事业单位,以继承和发扬中国民族传统音乐为己任,培养民族音乐传承人,更好地创作与时代接轨的优秀民族音乐作品,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更高质量的文化产品。


  也可通过登录中央民族乐团网站(www.ccno.net)查询中央民族乐团单位情况。


  二、招聘岗位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二)政治立场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热爱文化和旅游事业;


  (四)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诚实守信,品行端正,遵规守纪;


  (五)工作态度积极,事业心、责任感强,具有良好的协作精神和服务意识;


  (六)具备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专业技能;


  (七)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


  (八)符合所报岗位要求的学历、专业及其它资格条件;


  (九)依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十)符合法律、法规及其它有关规定的要求。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公职的、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以及有法律规定不得应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得报考。


  三、招聘岗位及人数


  详见《中央民族乐团202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


  四、招聘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按照报名、资格审查、考试、考察、体检、公示、聘用的程序进行,考试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1年1月15日至1月25日。


  2.报名方式:采用电子邮件的方式报名。应聘人员应将所需各项材料统一制成电子版,打包发送至指定的电子邮箱,邮箱地址为rsb301@163.com,邮件标题按照“应聘岗位+姓名+联系方式”的形式填写,并在邮件发送后进行电话确认。


  每人只能在本次招聘的所有岗位中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如发现报名多个岗位的,按照取消考试资格处理。


  3.报名材料:《中央民族乐团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见附件)、个人简历、身份证复印件、户口簿首页及本人页复印件,以及其它可证明个人能力水平的材料或重要获奖证书复印件(扫描件)。应聘演奏员、演员岗位的人员,请一并提供本人表演片段视频一份(自选曲目时长不超过5分钟)。


  (二)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所提供的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应聘人员资格审查通过的将以电话或手机短信方式告知进行现场确认,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未通过资格审查者不再通知。


  (三)考试


  考试分为初试和复试。行政管理岗位初试进行笔试;专业技术岗位初试进行专业技能考试。原则上同一岗位通过资格审查人数与该岗位计划招聘人数比例达到3:1方可开考,达不到该比例的,将根据工作需要和实际情况决定是否按照资格审查通过人数进行初试。


  初试成绩满分为100分,行政管理岗位笔试成绩达到70分(含70分)有资格进入复试;专业技术岗位考试成绩达到90分(含90分)有资格进入复试。根据初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与岗位招聘人数3:1的比例确定参加复试人选,不足该比例的,按照实际通过人数参加复试。


  复试满分为100分,达到90分以上为合格。行政管理岗位复试为面试;专业技术岗位复试包括专业技能展示(成绩占50%)和面试(成绩占50%)。


  (四)考察及体检


  复试合格者有资格进入考察、体检环节,根据复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1:1的比例确定考察及体检人选,组织实施考察和体检工作。


  如遇应聘人员自动放弃或考察、体检不合格等情况产生岗位候选人空缺,将视情况决定是否递补或取消相关岗位招聘。个人自动放弃的需由本人以书面形式提交放弃声明。


  (五)确定人选、公示及聘用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情况,经研究确定拟聘人员,并在中央和国家机关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关系。工资待遇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五、纪律要求


  (一)应聘人员应如实提交报名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资格审查贯穿全过程,任一环节发现资格条件不符合公告要求的,取消应聘资格。


  (二)应聘人员应确保联系方式准确无误,保持畅通,因通讯工具不畅造成无法联系到本人的,责任自负。请及时查看中央民族乐团网站关注考试及其他相关信息。


  (三)本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实行回避制度。


  六、联系方式


  电子邮箱:rsb301@163.com


  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小营路15号中央民族乐团


  邮编:100101


  联系电话:64984750


  联系人:张老师

中央民族乐团公开招聘岗位信息表x.xls

中央民族乐团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x.docx


  中央民族乐团


  2021年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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