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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北京中央美术学院科研助理岗位招聘公告(第二批)

发布时间:2020-08-31
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

按照《科技部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中科院自然科学基金委关于鼓励科研项目开发科研助理岗位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的通知》(国科发资〔2020〕132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高等学校进一步做好开发科研助理岗位吸纳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教科技厅函〔2020〕23号)要求,根据中央美术学院开发科研助理岗位吸纳毕业生就业工作方案,现将中央美术学院科研助理岗位(项目制劳务派遣)第二批招聘有关事宜公布如下:


  一、招聘岗位


  科研助理岗位(招聘岗位、数量及岗位要求详见附件)。


  二、基本条件


  1.2020届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


  2.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和相应学位;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心健康,具有较高的政治思想素质,具有良好的专业背景、职业道德和团队合作精神,服从工作安排;


  4.符合所申报岗位的相关要求。


  三、工作程序及联系方式


  (一)报名


  1.报名截止时间:2020年9月4日18:00


  2.报名方式及联系方式:请将个人简历及应聘岗位发至各岗指定邮箱(详见附件)。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二)选聘


  疫情防控期间,科研助理岗位的选聘按照学校疫情防控相关规定执行。科研助理岗位的选聘遵循“公开、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各单位及项目负责人应加强对拟聘人员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的把关。在学校批准的岗位指标内,由各单位或项目负责人组织对应聘者进行面试考核,确定拟聘人选。


  (三)审批


  学校审批通过后方可录用,实行劳务派遣制。在签订劳动派遣合同后派遣到相关单位/项目工作。


  四、其他事项


  1.科研助理为项目制派遣类岗位,与中企基业(北京)管理顾问有限公司签订服务协议,期限1年。科研助理在岗期间,如有其他工作去向的,可提前一个月提出解聘意向,学校积极协助办理相关手续。


  2.户口及档案:本校应届毕业生担任科研助理工作的,其户口及档案暂存在学校;外校应届毕业生担任科研助理工作的,其户口及档案由本人按照相关规定自行解决。


  专项工作领导小组联系人:李老师电话:13811219703

中央美术学院公开招聘科研助理岗位需求表q.pdf

 

  中央美术学院开发科研助理岗


  吸纳毕业生就业专项工作领导小组


  2020年8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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