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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直属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发布时间:2020-06-05
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

根据《北京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京人社专技发〔2010〕102号)和我委直属事业单位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及岗位


  北京市科委行政事务服务中心等11家单位面向社会设置34个岗位,共招聘58名工作人员。岗位及要求详见《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2020年所属事业单位招聘岗位计划》;招聘单位信息详见市科委网站介绍,具体网址:(http://kw.beijing.gov.cn/col/col748/index.html)。


  二、招聘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愿意履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义务。


  (二)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国家承认的学历、专业和资格条件;身体健康,适应岗位要求。


  (三)应届毕业生为列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不含定向、委培)能够正常参加2020年就业派遣的统招统分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非京生源毕业生需符合进京条件及落户政策要求。社会在职工作人员须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年限、工作经历、从业资格等条件,且不在原单位试用期内。


  (四)岗位条件中35周岁以下为1984年5月1日以后出生,部分岗位条件优秀者(如具有博士学位、副高以上职称、留学回国人员、在相关岗位表现优秀或获得相关奖励等)可放宽年龄至40周岁(1979年5月1日以后出生)。


  (五)报名人员应当符合有关回避规定。


  (六)报考人员对招聘的专业、学历、学位、资格条件等信息需要咨询时,可直接联系招聘单位,联系方式详见附件。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报考人员可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6月15日17:00前登录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人才招聘网填报报名信息,网址为:(http://210.76.97.210/gkzp/page/HomePage/index),查看相关岗位,按照岗位要求进行报名。招聘单位将在线审核报名资格。


  报考人员须保证所填报和提交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和完整性,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四、报考需填报的材料


  (一)报考人员基本信息,按照网站要求和提示进行填写;


  (二)上传附件材料,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大学英语等级考试成绩单扫描件,户口本首页和本人姓名页扫描件,职称证书扫描件,社保缴纳记录扫描件或电子版,其他证书扫描件;


  (三)岗位要求具备相关领域工作经验的,需上传个人工作总结、个人简历及能够证明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条件的其他证书或证明材料扫描件。


  五、考试


  资格审查通过者在报名系统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参加综合考试笔试。综合考试内容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共基本能力。


  (一)笔试


  笔试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笔试请考生携带准考证、身份证。


  笔试以百分制计算,合格线为60分,笔试成绩低于合格线者不能进入面试。按照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人选;未达到比例的岗位,组织成绩合格且符合条件的报名人员进行岗位调剂。笔试成绩将在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网站进行公示及报名网站公布。


  (二)岗位调剂


  根据笔试成绩和面试人员情况,确定接受调剂岗位和人数要求,符合调剂岗位条件且笔试成绩高于及格线的考生可申请调剂岗位报名,招聘单位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确定调剂人选。经调剂仍未达比例的岗位,按照实际人数组织面试。


  (三)岗位专业能力测试


  部分岗位将组织专业能力测试(详见附件),组织专业能力测试的岗位,进入面试人员参加与岗位要求有关的专业能力笔试考试,测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成绩高于合格线60分者进入面试。


  (四)面试


  面试具体时间、地点、考试方式另行通知。进入面试考生低于对应比例的职位,报考人员面试成绩应达到所在同组面试平均分,否则不计入总成绩。面试成绩将与总成绩一并在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网站进行公示及报名网站公布。


  (五)总成绩计算方法


  不组织岗位专业能力测试的岗位,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组织岗位专业能力测试的岗位,总成绩=笔试成绩×40%+专业测试成绩×20%+面试成绩×40%。


  六、确定拟聘人选


  各招聘单位根据拟聘用岗位人数,按照综合成绩1:1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根据考试、考察和体检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考生均未达到聘用要求的本次招聘岗位取消。因考生个人原因不能按时完成体检的,视为本人自动放弃。拟聘人选名单在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七、其他事项


  1.从资格审核到体检考察结束,考生应保证通讯畅通,因通讯不畅造成无法通知考生本人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2.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任何形式的参考用书或培训。


  3.招聘过程中如有任何违法违纪行为或影响招聘结果公正性的情形,考生可据实向相关主管部门反映情况。


  监督电话:010-55577865。


  特此公告。

2020年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招聘岗位计划x.xlsx

 

  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


  2020年6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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