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医院工作需要和主管部门同意,经研究决定,现将我院2020年招聘信息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具体岗位及人数见《六安市第四人民医院2020年招聘岗位一览表》。
二、招聘对象
凡符合招聘岗位具体条件要求的人员,无论应届毕业生或社会人员均可报名应聘。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2.岗位所需要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3.身心健康,能适应岗位要求;
4.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5.招聘岗位一览表所列“年龄”中“28周岁及以下”为1992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30周岁及以下”为1990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35周岁及以下”为1985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4.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规定不得参加报考的其他情形人员。
(二)具体条件
见《六安市第四人民医院2020年招聘岗位一览表》
四、组织实施
(一)报名时间
2020年8月3日至2020年8月7日下午5:30截止。
(二)现场报名地点
六安市第四人民医院门诊楼8楼人事科
(三)资格审查
报名人员需填写报名表两张(附件二)、承诺书一份及本人有效证件(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国家规定的英语、计算机等级证书等),进行现场报名资格审核。疫情期间,报名人员需扫描安康码,现场测量体温并登记,非本省外来人员还需提供近期核酸检测证明。
五、面试
疫情期间,不再组织笔试,统一采取面试考核的择优录取方式,通过人员将在医院网站(http://www.ahlasy.cn/)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无异议后进行体检。
六、体检
体检在我院门诊楼六楼体检科进行,体检标准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七、公示
体检合格人员在医院网站(http://www.ahlasy.cn/)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八、签订聘用合同
公示结束后,签订聘用合同时需提供相关证件及材料,审核无异议后,签订聘用合同;若不能提供相关证件及相关材料或公示结束后一周内未报到或不服从医院岗位调剂,则取消聘用资格。
九、递补和调剂
因体检不合格或不能按时到岗等原因出现缺额,按照面试考核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原则、专业相近的原则进行等额递补或调剂。
十、高层次人才引进
根据我院人才引进规定,全日制临床医学硕士来院从事临床工作或临床医学本科毕业,在三级医院临床一线担任副主任及以上职务,且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的业务骨干医务人员,来院从事临床工作,医院每月给予高层次人才专项津贴。
十一、组织领导及有关事宜
招聘工作在金安区公立医院编外人员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监督下,由院编外人员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区卫健委全程参与监督。
监督电话:0564-3261337(区卫健委)
咨询电话:0564-3210805(市四院)
2020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