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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六安市金安区中小学新任教师招聘公告

发布时间:2020-06-24
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

为做好2020年度六安市金安区中小学新任教师公开招聘工作,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安徽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安徽省财政厅关于中小学新任教师公开招聘的实施意见》(皖教师〔2013〕10号)、《安徽省教育厅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中共安徽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安徽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改进和完善中小学新任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皖教〔2019〕29号)和《安徽省教育厅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2020年中小学新任教师公开招聘有关工作的通知》(皖教秘师〔2020〕33号)精神,现就2020年度金安区中小学新任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


  (二)坚持考试考察,择优聘用。


  (三)坚持统一规范,分工负责。


  二、招聘岗位计划


  2020年度六安市金安区中小学计划公开招聘新任教师共150名。具体招聘岗位、条件等详见附件1:《2020年度六安市金安区中小学新任教师公开招聘岗位计划表》。招聘岗位计划等信息同时在安徽省中小学教师招聘考试网(http://jszp.ahzsks.cn)、六安市金安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ja.gov.cn/)、金安教育专题网(http://www.ja.gov.cn/jajyztwang/index.html)上统一发布。


  在2020年度六安市金安区中小学新任教师公开招聘岗位计划中统筹安排1名招聘计划,用于定向招聘经我省统一组织选拔、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以上等次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以及中央和外省组织选拔、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安徽籍“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含2020年服务期满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退役大学生士兵也可报考定向招聘“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岗位。退役大学生士兵是指服役期满、表现良好并由我省兵役机关征集入伍人员(或在外省入伍的安徽籍人员);入伍前取得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及以上学历(学位),或者入伍前为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在校生(含新生),且在服役期间或退役后于今年及以前取得专科及以上相应学历(学位)的人员。


  在2020年度六安市金安区中小学新任教师公开招聘计划中安排部分招聘计划,用于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包括以下人员:


  (1)纳入国家统招计划、被普通高等院校录取、持有省级教育主管部门颁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的2020年高校毕业生。


  (2)国家统一招生的2018年、2019年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


  (3)参加“服务基层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


  (4)普通高等院校在校生或毕业当年入伍,退役后(含复学毕业)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退役士兵。


  (5)2020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以及2018年、2019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


  上述符合报考招聘岗位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如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可根据《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实施部分职业资格“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的通知》(人社部发〔2020〕24号)规定参加考试。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及职业道德;


  (三)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高校毕业生”实施“先上岗、再考证”,聘用后一年内须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否则予以解聘。我省已经通过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和面试的考生可以报名参加新任教师公开招考);


  (四)身心健康,能适应岗位要求;


  (五)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其中涉及“年龄条件”的,如“30周岁以下”为“1989年6月29日(含)以后出生”(其他涉及年龄计算的依此类推)。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二)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三)现役军人;


  (四)经政府教育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五)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六)按照国家、省等有关规定,尚在最低服务年限内的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


  (七)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报考者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所列情形的岗位。


  四、招聘程序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方式及时间。报名采用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网站为“安徽省中小学教师招聘考试网(http://jszp.ahzsks.cn,以下简称‘教师考试网’)”。报名时间为2020年6月29日8:00至7月3日18:00,逾期不再补报。


  2.报名需录入的信息。报考人员登录“教师考试网”进行报名,签署“诚信承诺书”,填写个人基本情况、教育经历等信息,上传本人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jpg格式,尺寸为295×413像素,大小20-100kb),并提供有效通讯方式。


  3.有关要求


  (1)报考人员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和所报考的岗位要求相一致。凡弄虚作假或虽通过资格审查但实际与招聘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体检、考察、聘用等资格。


  (2)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并使用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


  (二)网上资格审查


  1.报考人员进行网上报名的同时,金安区教育局对照招聘条件逐人进行资格审查,于7月4日12:00前完成。


  2.报考人员报名后,7月4日12:00前可随时登录“教师考试网”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审查(期间7月3日18:00至21:00网站数据维护,考生无法登陆)。通过资格审查的,不得改报其他岗位;尚未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在7月4日12:00前改报。


  (三)报名确认


  1.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即可登陆“教师考试网”通过网上银行支付平台缴纳笔试费用,进行报名确认。缴费截止日期为7月4日23:00(逾期未缴费的视为自行放弃)。


  2.根据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物价局财综〔2013〕2568号文件规定,按每人每科45元标准收取笔试费用,专业测试费用按每人80元收取。


  3.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城镇家庭和农村特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可以享受减免统考笔试费用的政策。此类人员报名后,先实行网上确认和网上缴费。2020年8月6-7日正常办公(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期间,到六安市金安区教育局人事股(地址:六安市安丰南路101号,联系电话:0564-3261739)办理减免笔试考试费用的审核确认手续。办理减免手续时,报考人员应携带以下证明材料: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证明和低保证(原件和复印件);农村特困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开发局(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原件和复印件)。上述人员均须同时提供能够证明其与家庭所属关系的相关证明材料(如户口簿等)。


  4.资格审查并网上缴费结束后,报考同一岗位的应聘人数与招聘岗位计划数之比不低于3:1,对少数特殊岗位(紧缺学科)确实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经六安市金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六安市金安区教育局批准后可适当降低至2:1比例开考。不足规定开考比例的,取消或相应核减该岗位计划数。被取消招聘岗位的报考人员,可在7月17日8:00至12:00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逾期不再受理。改报人员,于7月18日12:00前随时登录“教师考试网”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审查。


  (四)统一笔试


  2020年度六安市金安区中小学新任教师公开招聘笔试由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共同组织实施。


  1.笔试科目和内容


  笔试为《教育综合知识》和《学科专业知识》两科,所有考生均需参加。


  笔试范围见《安徽省中小学新任教师公开招聘统一笔试考试大纲》(详见http://jyt.ah.gov.ex2.ipv6.ja.gov.cn/xwzx/tzgg/)。


  2.笔试时间和地点


  笔试时间:2020年8月8日


  上午9:00—11:30《学科专业知识》


  下午14:00—16:00《教育综合知识》


  笔试地点:六安市,地点详见《准考证》。


  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要求,不适宜参加统一笔试的考生,不予参加考试。


  通过资格审查并成功网上缴费的报考人员可于8月5日8:00至8月7日18:00登录“教师考试网”自行下载并打印笔试准考证。


  3.笔试成绩计算


  笔试每科满分为120分,按《学科专业知识》占60%、《教育综合知识》占40%合成笔试成绩。设定合成笔试成绩最低分数线为60分,达不到最低分数线的,或考生有一科无成绩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4.笔试成绩公布


  8月24日报考人员可登录“教师考试网”查询个人统考笔试成绩(不含加分项)。


  报考非定向招聘岗位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按规定执行加分政策。上述人员于8月6-7日(正常办公时间,即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携带相关证书到金安区教育局人事股(地址:六安市安丰南路101号,联系电话:0564-3261739)申报加分事宜。


  大学生“村官”应提供由省级组织部门出具的大学生村官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特岗计划”应提供由省级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三支一扶”人员应提供由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省级“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机构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大学生服务西部志愿者应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原件和复印件(服务期须满2年及以上)。对经审核符合加分条件的人员,由六安市金安区教育局向社会公示5天,公示无异议的加分人员,按规定程序将笔试合成成绩增加2分,逾期不予办理。报考定向招聘“服务基层项目”岗位的人员,不再实行加分政策。


  (五)现场资格复审


  入围资格复审人员名单,根据招聘岗位计划数及考生笔试合成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其中岗位招聘计划数5人及以下的按3:1比例确定,岗位招聘计划数5人以上的按2:1确定,最后一名如有多位报考人员成绩相同,则一并进入。入围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在六安市金安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ja.gov.cn/)、金安区教育专题网(http://www.ja.gov.cn/jajyztwang/index.html)公示。资格复审时间、地点以公示为准。


  资格复审依据招聘公告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逐一审核考生网上报名时填写的信息与考生提供的证件材料。凡与报考资格条件要求不符或不能按规定提供证件材料的,取消其参加专业测试资格。由此出现人选缺额的,在专业测试前按照笔试合成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递补人员最后一名如有多位报考人员成绩相同,并列进入)。


  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应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报考岗位规定要求的相关证书、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和报名资格审查表等材料,其中:


  1.全日制2020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省级教育主管部门颁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其中,未取得毕业证书的,还须提供本人学生证原件、本人关于毕业证书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一致的书面承诺等材料。


  2.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2020年毕业但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非全日制学历教育的,须提供学校或省、市负责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等工作的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该学历层次、毕业时间以及“2020年毕业,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毕业证书待发”的书面证明、本人关于毕业证书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一致的书面承诺等材料。


  3.报考定向招聘“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岗位的,还须提供服务基层的证书(鉴定表),退役大学生士兵须提供入伍通知书(或入伍批准存根复印件)、退役证明材料。2020年服务期满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提供证书(鉴定表)或相关证明材料。


  4.国家规定的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报考“高校毕业生”岗位的,须根据其身份,相应提供其档案等相关材料所在单位证明,或服务基层项目相关证明材料,或退役大学生士兵相关证明材料(参考第(3)条),以及本人关于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书面承诺等材料。


  5.机关、事业单位在编正式工作人员须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详见附件2)。


  6.已经通过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和面试的考生,需提供《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可在中国教育考试网查询(网址是:http://ntce.neea.edu.ex2.ipv6.ja.gov.cn/)。


  暂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的“高校毕业生”和我省已经通过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和面试的考生(需提供《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需提交《参加2020年度六安市金安区中小学新任教师公开招聘考试承诺书》(详见附件3)办理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合格的考生,根据安徽省物价局、安徽省财政厅皖价费〔2009〕118号文件规定缴纳专业测试费用80元,领取《专业测试通知书》。经资格复审不合格或未按时参加现场资格复审的,取消其参加专业测试资格。专业测试人选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笔试入围人数确定。


  (六)专业测试


  专业测试工作由金安区教育局、金安区人社局组织实施,参加专业测试的人员名单及相关事宜将在六安市金安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ja.gov.cn/)、金安教育专题网(http://www.ja.gov.cn/jajyztwang/index.html)公布。


  专业测试满分为100分,采取上课、说课等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教育教学水平和综合素质能力、仪表举止等。设定专业测试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为60分,达不到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专业测试时间、地点详见《专业测试通知书》。考生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的,视为自动放弃专业测试。


  (七)合成总成绩


  专业测试工作结束后,根据报考人员的总成绩(总成绩=笔试合成成绩÷1.2×60%+专业测试成绩×40%,在统计过程中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四舍五入),按照与公布的岗位招聘计划数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拟参加体检、考察人员名单(若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情况,则依次以报考人员的笔试成绩、笔试中“学科专业知识”成绩为依据,从高分到低分确定)。


  拟参加体检、考察人员名单将在六安市金安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ja.gov.cn/)、金安教育专题网(http://www.ja.gov.cn/jajyztwang/index.html)进行公示。


  (八)体检与考察


  金安区教育局对拟参加体检、考察人员按规定要求组织统一体检及考察。体检须在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安徽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的通知》(教秘人〔2004〕56号)、《关于进一步做好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的通知》(皖教师〔2011〕1号)执行。体检工作结束后,由医院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性意见,并加盖单位体检专用公章。体检时须有政府纪检监察部门现场监督。


  考察工作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全面了解掌握考察对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工作实绩(学业成绩)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同时要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查询平台: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失信被执行人查询专栏(http://zxgk.court.gov.cn)。


  对考察、体检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体检、考察递补各不超过两次。


  (九)公示与聘用


  对体检、考察均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六安市金安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ja.gov.cn/)、金安区教育专题网(http://www.ja.gov.cn/jajyztwang/index.html)公示,公示时间为一周。公示期满,对没有异议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拟聘人员,按照规定程序将有关材料报人社部门核准,办理报批相关聘用手续。对违反公开招聘规定或未能在2020年12月31日前提供招聘岗位所要求的相应层次学历、相关证件以及材料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对公示结束后出现岗位空缺的,不再递补。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事厅关于在全省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皖政办〔2006〕13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全市事业单位聘用制度的通知》(六人社明电〔2018〕79号)规定,招聘单位须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聘用人员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对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上班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事业单位新进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聘用对象由金安区教育局分岗位按照高分优先择岗的原则自主选岗,明确聘用人员具体任教学校。具体岗位及选岗时间另行公告。


  暂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的高校毕业生,可以先上岗从事教育教学相关工作,再参加考试并取得教师资格证。招聘单位与暂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的高校毕业生及我省已经通过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和面试的考生(需提供《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签订聘用合同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内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的,应当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五、有关事宜


  1、本《公告》由六安市金安区教育局、六安市金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2、2020年度金安区中小学新任教师公开招聘有关政策及笔试、专业测试、体检、考察等后续信息,请考生及时登陆安徽省中小学教师招聘考试网、六安市金安区人民政府网、金安教育专题网查询。


  3、本次公开招聘考试,金安区教育局、金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不指定用书,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和培训活动。


  报名技术问题及考务咨询电话:


  0551-63609520(省教育招生考试院)


  0564-3341901(市教育招生考试院)


  招聘政策咨询电话:


  0564-3261739(金安区教育局人事股)


  0564-5150510(金安区人社局事业股)


  考试大纲相关问题咨询电话:


  0551-62614230(省教科院)


  监督举报电话:0564-3261719(金安区纪委监委派驻教育局纪检组)


  上述咨询服务和监督举报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使用。


  特此公告。


  


2020年度参加六安市金安区中小学新任教师公开招聘考试承诺书we.doc

2020年度关于同意ⅹⅹⅹ同志参加六安市金安区中小学新任教师公开招聘考试报名的证明we.docx

2020年度六安市金安区中小学新任教师公开招聘岗位计划表we.xls

  六安市金安区教育局六安市金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6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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