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现滁州市南谯区土地开发整理中心面向社会公开招聘6名编外聘用人员,服务于滁州市南谯国土规划技术服务中心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按照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自愿报名,面试相结合的办法择优聘用。
二、招聘条件
1、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30周岁以下(1988年12月30日后出生)。
2、公共管理类(土地资源管理专业)
3、地理科学类(地理信息科学专业、人文地理与城乡规划专业)
4、建筑类(建筑学专业、城乡规划专业)
5、测绘类(测绘工程专业、遥感科学与技术专业)
6、设计学类(环境设计专业)
具有以上专业者均可报名,有从事相关工作经历者优先录用。
3、身体健康,遵纪守法,吃苦耐劳,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行端正,服从单位工作安排。
4、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遵纪守法,爱岗敬业,无违法犯罪记录。
三、用工方式及薪酬福利
1、用工形式:劳务派遣方式(试用期2个月)。
2、工资报酬:薪资待遇参照单位同等岗位编外人员薪资标准确定。
四、资格审查
报名时间:2020年1月8日至17日(双休日除外),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
审查要件: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历、学位证,以上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携带一寸彩色证件照2张并现场填写报名表。
报名地址:中都大道628号中安大厦4楼417室
简历筛选:经初步筛选,在报名结束后三个工作日内电话联系获得面试资格的候选人。若未有信息回复,则表示未被选中。
联系人:朱女士联系电话:3518009
五、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直接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六、聘用前公示
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期满无异议的被聘用人员与滁州市劳务合作中心签订劳动合同,并按照《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缴纳五险一金,试用期两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正式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解除劳动合同。拟聘用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滁州市南谯区土地开发整理中心
2020年元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