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东至经济开发区属省级经济开发区,坐落于安徽省池州市东至县,是安徽省专业化工园,主导产业为化工新材料、生物制药和化学原料药。因发展需要,决定面向全国公开招聘专业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条件
(一)招聘人数
本次招聘为部门职员(四级雇员)岗位5个。
见附件
(二)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
2.身体健康;
3.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9年4月22日以后出生);
4.学历、专业等相关资格条件,详见附表。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2.经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务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4.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尚在最低服务年限内的机关、事业单位在编正式工作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不能聘用的其他情形。
二、招聘方式和程序
(一)发布公告
招聘公告在东至县政府网、东至先锋网等媒体上发布。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0年4月22日至2020年4月24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逾期不再受理。
2.报名地点:东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人力资源服务大厅。
3.报名所需材料:
(1)本人身份证或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1份);
(2)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份);
(3)近期3张同底免冠1寸彩色照片;
(4)填报《东至经济开发区管委会招聘人员报名表》(3份)(可登陆东至县政府网和东至先锋网下载);
(5)属在编正式工作人员的,需按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时加盖公章的同意报考的证明原件。
4、资格审查: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每人限报一个具体岗位。东至经开区管委会对报名参加招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审查。同一职位报名人数与职位数比例均不低于3:1,报名人数不足规定比例的,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方能进入考察环节。东至经济开发区管委会通知领取面试通知书,逾期不领者按自动放弃处理。
(三)考试
本次招聘考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主要测试履行岗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与考察
根据应试人员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计划数1:1确定体检对象,考生如面试成绩相同的,则一并进入体检、考察程序,由招聘单位全面衡量择优聘用。
体检在二级甲等以上综合医院进行。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国人厅发〔2007〕2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和《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规定执行。
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考察工作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注重工作实绩,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素质、个人品行、业务水平、工作能力与岗位适应度、作风情况、廉洁自律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情况。
对体检、考察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应试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五)公示
根据考察结果确定拟聘人员并按规定在东至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三、有关说明
1、东至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不明确机构规格和行政级别,实行岗位聘用制,签订聘任合同,聘期三年,薪酬待遇按东至经开区雇员工资标准执行,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五险一金。聘期内及期满,依据考核结果予以续聘或解聘。
2、设置三个月试用期,试用期工资按80%发放。试用合格后签订正式聘用合同,聘期三年。并办理相关入职手续,薪酬待遇等由开发区管委会参照《东至经济开发区薪酬制度改革实施方案(试行)》统一发放,四级雇员年收入约14万元。
咨询电话:0566-8166667
安徽东至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0年4月15日